10
二十五歲那年,
我參與尋找的第一個孩子回家了。
她被拐走五年,
已經不記得父母的模樣。
認親現場,
她躲在我身後,
不肯往前走。
孩子的父親蹲在幾步外,
哭得渾身發抖,
卻始終沒有伸手拉她。
他說:
“沒關係。”
“爸爸就在這裡。”
“你什麼時候想過來都可以。”
那一瞬間,我突然想起多年前的林國川。
如果當年沒有那群人,
他也會這樣蹲下來等我吧。
不會強迫我叫爸爸。
不會怪我認不出他。
不會那麼心急地想要把我帶走。
他會先給我一顆草莓糖,
再慢慢告訴我,
我曾經有一個很好聽的名字。
林明珠。
他會告訴我,
我不是招娣。
我是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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