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張知節穿上新官袍,袖中揣著兩份寫好的“告帖”出門了。
如今他身兼兩職,意味著今日得向兩位上司告假。
他先去了較近的翰林院。
剛走到門前,便覺氣氛與往日不同,連門口糾察畫卯的門吏看他的眼神都帶著幾分異樣。
一進院中,路上遇見的同僚們紛紛上前拱手道賀,張知節覺得他們是特地等著他的。
從他們的話語得知,就在半個時辰前,宮中剛將數百本刻印的《救災活民書》分發至洛都各部衙門,並明令官員必讀。
不僅僅是洛都,眼下工部正在加緊趕印,不日便要發往各州縣。
這意味著,張知節這個名字,將再次傳遍天下,甚至就此載入青史。
這本是無數官員畢生所求,而張知節在而立之年前便己做到,此刻圍在他身邊的同僚,實難用平常心看待此事。
更關鍵的是,縱使他們心中百般滋味,卻也說不出“名不副實”西字。
眾人方才只來得及匆匆翻了幾頁,便己震動,此書內容之系統、條陳之詳備,實屬罕見。
可令人愕然的是,扉頁上清清楚楚印著:“張知節撰,女,張書同編”。
《救災活民書》,這怕是歷朝歷代第一部真正系統論述荒政的專著。
他們驚於張知節之才,更不解他為何要將女兒的名字並列入書。
這在他們看來,實在有些無法理解。
為一個閨閣女子揚名?
難道是為了替女兒博個鄉君封號,好為日後擇婿添些籌碼?
即便張書往日確有才名流傳,也無人當真相信她參與如此重大的著述,他們心裡默默將這一切歸結為張知節溺愛女兒,以至失了分寸。
雖說皇上未因此震怒,反倒賜下封號,顯是信了這“同編”之說,欺君之罪,張知節應當不敢。
可說到底,許多人心裡仍是不信。
不信一個女子能有這般經緯之才,更不信一個年僅十一歲的孩子,竟能勝過他們這些苦讀多年計程車人。
還有些人心中另有一番思量,若是早些知道張知節在撰寫此書,若是自己也能參與一二,以張知節的秉性,肯定也會將自己的名字列入其中吧。
張知節只作不見那些交織著欽佩、疑惑、遺憾乃至嫉恨的目光,客氣周全地應酬了一圈,方得脫身去見牧掌院。
牧掌院見了他,神色同樣頗為複雜。
聽到張知節是來告假時,牧掌院微微一怔,目光在他臉上停留了片刻。
隨即,他輕笑一聲,提筆在那份告帖上乾脆地批了個“準”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