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二十年刪號?我技能點滿成神》第106章 王志遠(2)

作者:我是橘子汽水·7天前

村裡沒人知道他叫王志遠,沒人知道他爹是個中過秀才的讀書人,他自己也慢慢真成了那個沒心沒肺的王老三。

趕驢,攢錢,喝兩盅寡酒,跟人插科打諢,至於說什麼志遠不志遠的,早被山風吹的沒影了。

他幾乎都要忘了,自己還有這麼個正經大名了。

首到那天,他在村口的老樹下,遇著那個搭車的姑娘。

他現在還記得,她扎著一個頭巾,懷裡抱著半捆剛摘的野菊,褲腳全是泥,他嘴貧慣了,一勒韁繩就讓人上車,張口就拿那套說辭打趣:

“姑娘別客氣,我家裡排老三,喊我王老三就行,回去路短,不要你車錢。”

姑娘坐在車板上把野菊擱在膝頭,抬眼掃了下他攥著韁繩的手,笑著說了句:“你這手,不像常年握鞭的。指節上留著握筆的繭,你原先讀過書。”

他當時手裡的韁繩一緊,走的穩穩的驢都停了步。

那瞬間他後背的汗就下來了,他逃了五六年,藏了五六年,頭一回有人一句話就戳穿了他,他張著嘴半天沒說出話。

姑娘也沒追著問,只是從懷裡那半捆野菊裡抽了最黃的一枝,遞到他面前,笑著開口:“我娘活著的時候說,誰箱底沒壓著點舊東西?願意拿出來說的時候再說,不願意說,就當沒有。”

就這麼一句話。

他那天攥著那枝野菊,趕了一路的車,眼睛紅了一路。

後來他想方設法,把人娶回了家。

拜堂那晚紅燭燒的淚流了半桌,分不清是紅燭流的還是他自己流的,他湊在媳婦耳邊,大聲說,我其實不叫王老三。

媳婦撐著燭臺笑他醉了。

他搖頭,搖的很認真,一字一句說:“我叫王志遠。我爹是前周的秀才,生我那年下齊腰深的大雪,他說這孩子得立個遠志,將來路要走的寬,走的遠。”

說完他自己先笑了,笑自己半輩子東躲西藏,連個正經大名都不敢往外蹦,這算個哪門子志遠,到最後對著自己媳婦,倒把那埋在骨頭縫裡的名字給刨了出來。

媳婦沒笑他,她伸手把他粘在額角的亂髮捋到一邊,軟聲應了一句:“好,志遠。”

他當時就掉了淚。

他以為自己這輩子註定無依無靠,從寒雪裡來,往亂葬崗裡去,連個正經名字都要跟著埋了。

沒想到最後是這個女人,把他那個快忘了的名字,又撿了回來。

後來年到三十,好不容易有了阿寶,孩子剛會學話的時候,他蹲在門檻上教,教完“爹”,“娘”,順嘴就把自己大名教了:“阿寶記著,爹叫王志遠,等你長大了,要走的比爺爺當年盼的還遠。”

妻子在灶上熬粥,聽見了隔著門笑他不正經,說教孩子點什麼不好,教這個。

他也笑,手裡轉著那根趕車鞭,看著院裡媳婦曬在繩上的粗布衣裳、追著老母雞跑的小不點,突然就覺得,所謂的“志遠”,他其實不想要了。

什麼遠大前程,什麼名留青史,他都不貪了。

他就想一輩子當這山坳裡的王老三,天不亮趕驢車出門,日頭偏西晃回來,進門有溫著的粥,抬頭有妻子納鞋底的影子,腳邊有小糰子拽著他的褲腿,要他從城裡捎的麥芽糖。

他不走遠了。

這小村子的土路,他走到頭就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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