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炮灰的禁忌之戀》第28章 番外1 星月搗蛋日常(1)

作者:一位神秘的人士·12小時前

侯府下午,陽光和煦,微風徐徐。

簡夏倚在窗邊小榻,翻看著沈羽給她淘來的醫書。

陽光透過窗欞,在她的烏髮上投下淡淡光暈。

為了研究藥材,簡夏在府中院裡開了幾塊藥圃,

藥圃裡,六歲的沈千星正滿眼放光地追著一條大黑狗——“小白”跑。

沈千星穿著一身嫩黃色小褂,像顆移動的亮燈泡,笑聲響亮,活力西射,精力旺盛。

他手裡揮舞著從沈羽書房裡順來的一支價值不菲、筆桿鑲玉的紫毫筆,他可不管這是是簡夏送給沈羽的生辰禮物,把自己看作英雄豪傑,“小白”當成了需要追趕捉拿的“大壞蛋”。

“小白站住!吃我一劍!”沈千星喊得氣勢十足。

花園涼亭下,六歲的沈千月安靜地坐著。

她穿著與弟弟同色系但樣式更沉穩的嫩綠小衫,烏黑的雙丫髻梳得一絲不苟。

面前攤著一本翻開的《千字文》,旁邊放著一個青玉小碟——碟子裡,並非用來蘸墨的清水,而是一種看起來平平無奇的、土黃色的膏狀物,散發著極淡的泥土和草藥混合氣味。

她專注地看著書頁,小臉沉靜,彷彿對弟弟的喧鬧充耳不聞。

但那雙黑曜石般的眼眸深處,卻掠過一絲幾不可察的算計光芒,唇角也微微抿起一個極淡的、帶著得意的小弧度。

她的目光偶爾抬起,掃過哥哥手中那支被她精心“改良”過的玉杆筆,以及那碟她親手調變的“好東西”——這可不是普通泥土,而是她用父親珍藏的三七粉、熟地黃末、一點黏土和水精心混合而成的“超強防洗粘固土膏”,目的是讓哥哥的“神筆”畫上去的東西,“效果持久不褪”。

至於要畫在誰身上嘛……她眼角餘光瞥向遠處正靠在窗邊的沈羽,目標不言而喻。

沈羽今天休沐,穿著一身青色常服,挽著袖子,露出結實的小臂。

他正站在窗外,心裡酸酸地想著自己難得休沐一天,夏姐姐只顧著看醫書,他這麼大一個人站在這裡,她連頭都不抬一下。

“一邊去,擋著我光了。”簡夏翻了一頁,開口道。

“哼,有了新書就忘了舊人!你這個冷漠的女人!我去找孩子們玩兒去。”

沈羽見簡夏不挽留自己,更氣了,轉身看見兒子正拿著自己的寶貝玉筆對著小白揮舞。

“沈千星!給我放下!那是夏姐姐送我的生辰禮物,我都捨不得用!你從怎麼翻出來的?”沈羽瞪大眼睛喊道,朝兒子走去。

沈千星看到爹爹過來,非但沒放下筆,反而更興奮了!他剛才己經成功用“神筆”在小白的大黑尾巴上戳了個小小的黃點!(小白轉著圈試圖舔掉,無果)現在爹爹來了?太好了!

“爹爹快看!千月給我的‘金粉墨’可厲害啦!點在小白身上它就跑不動啦!”沈千星舉著筆,小臉跑得紅撲撲,大眼睛裡滿是崇拜(對妹妹“技術”的崇拜),獻寶似的要把“神筆”往父親整潔的衣袖上蹭,“爹爹也試試!”

沈千月在亭下安靜地看著,小臉依舊平靜,翻書的指尖卻停頓了一下。好戲要開場了。

“誒?別別別!”沈羽急忙躲開兒子的“熱情”攻擊,他下意識以為那筆尖粘的是普通的金粉顏料,“爹爹的衣服可經不起你畫!而且你那是什麼墨?咦?味道怎麼有點……”他湊近兒子手裡的筆尖嗅了嗅,濃重的泥土和藥材氣味讓他皺了皺眉。

就在這時——

簡夏放下醫書出了門打算練一會兒武,活動一下身體,還未走近,她鼻尖便敏銳地捕捉到了空氣中那絲極其微弱卻又熟悉到深入骨髓的氣息!

三七粉?熟地黃?混合……黏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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