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轉頭,看到一個五十多歲的白人男子朝他走過來。
約翰遜。
林凡在新聞裡見過他的照片,但真人比照片更有氣場。
他個子不高,大概一米七五左右,但肩膀很寬,身材保持得很好,一看就是常年健身的人。
頭髮花白,但梳得整整齊齊,臉上皺紋不多,笑起來的時候眼角會擠出幾道褶子,看著很和善。
但他那雙眼睛,灰藍色的,很亮,盯著人看的時候像是能把人看穿。
約翰遜穿著一套深藍色的西裝,剪裁比瓊斯那套還要考究,袖口的扣子是金色的,在燈光下閃著光。
他沒打領帶,襯衫最上面的扣子解開,既正式又不失隨意,這種穿搭,一看就是精心設計過的。
“林先生,歡迎光臨寒舍。”約翰遜伸出手,笑容滿面。
林凡跟他握手。約翰遜的手很大,握手的力道很足,還特意多握了兩秒。
這讓知道對方真實底細的林凡,心裡說不上的有些彆扭。
“議員先生太客氣了,這要是寒舍,我家那地方就只能叫狗窩了。”林凡一邊不著痕跡的抽出手,一邊恭維著說道。
約翰遜哈哈大笑:“林先生真會開玩笑。來來來,我給你介紹幾個人。”
他領著林凡在宴會廳裡轉了一圈。
每走到一個人面前,約翰遜都能準確地說出對方的名字、職位、以及最近在做什麼專案。
他跟每個人說話都恰到好處——跟那個房地產商聊了幾句舊金山的房價,跟那個CEO開了個關於球賽的玩笑,跟那兩個市議員則低聲說了幾句什麼,對方連連點頭。
林凡在旁邊看著,心裡暗暗給約翰遜打了個標籤:老狐狸。
這種人,在政壇混了幾十年,什麼場面沒見過。
他能讓你覺得他在重視你,但仔細一想,其實他什麼實質性的東西都沒說。
轉完一圈,約翰遜拍了拍林凡的肩膀:“林先生,你先隨意,我去招呼一下其他客人。待會兒咱們再聊。”
“議員先生請便。”林凡笑著說。
約翰遜轉身走向門口,那邊又進來幾個客人,他滿臉笑容地迎上去,握手、擁抱、拍肩膀,一套流程行雲流水。
林凡端著一杯香檳,找了個角落的沙發坐下來。
他不打算在宴會上什麼風頭。
今晚的主角是約翰遜,他只是一個被邀請的客人,沒必要喧賓奪主。
再說了,他需要先觀察一下,摸清楚約翰遜的底。
他靠在沙發上,一邊喝著香檳,一邊打量著宴會廳裡的人。
約翰遜在人群中穿梭,像一條魚在水裡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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