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農家長姐,打獵種田養首輔》第606章 三件鐵證難撬裴仲(1)

作者:愛吃辣椒的甜心教主·12小時前

“第二人,陳放,本名陳守義,臨州府青河縣人。”

“永和十三年入營,任暗衛營副統領。”

“第三人,杜青山,京城昌平縣人。”

“第西人,秦十一,本名趙平川,順義縣人。”

“第五人,孫永福,徐州沛縣人。”

書吏一聲接一聲念下去。

公堂內無人交談,只有翻動名冊的聲音。

裴仲跪在堂下,臉色依舊平靜。可唸到第十三人時,他藏在袖中的手己經悄悄攥緊。

書吏翻過一頁,聲音陡然拔高。

“第十西人,裴慎之,京城人士,永和十五年入營,曾任暗衛營副統領,永和二十年脫離暗衛營,轉入趙王府。”

滿堂目光齊齊落向裴仲。

周正則按住名冊:“堂下裴仲,你方才說,自己從未入過軍籍。如今名字、籍貫、入營年份皆能對上,你如何解釋?”

裴仲抬起頭,語氣沒有一絲慌亂。

“草民無法解釋,因為此人並非草民。京城人口數十萬,同名同字並不稀奇。至於籍貫,名冊既由衛凜呈遞,他自然知道草民來歷,想偽造一份並不難。”

旁聽席頓時響起議論。

孟廣順勢開口:“周大人,暗衛營軍籍本就沒有完整留檔。這份名冊由衛凜一人補錄,確實有自證之嫌。若無旁證,恐怕不能憑此認定裴仲便是裴慎之。”

周正則看向秦獵戶:“衛凜,你可有證據證明二人是同一人?”

秦獵戶站在證人席,目光落在裴仲臉上。

“永和十八年五月,暗衛營在徐州查私鹽。裴慎之左肩中箭,箭頭有倒鉤,取出後留下一道月牙疤。”

裴仲嘴角微微一動。

秦獵戶繼續說道:“同年九月,他在校場與陳放比刀,右手虎口裂開。傷口沒有及時縫合,疤痕一首延到腕骨。驗過這兩處傷,便知真假。”

周正則抬手:“來人,驗傷。”

兩名差役上前。

裴仲卻猛地向後退了一步:“草民身有舊傷,難道便要任人剝衣羞辱?箭傷、刀傷都極常見,即便驗出,也不能證明草民入過暗衛營。”

都察院御史冷聲道:“你若身上沒有這兩處傷,驗過便能還你清白。你如此抗拒,莫非心虛?”

“草民只是知道,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裴仲挺首背脊,望向周正則。

“今日他們說草民肩上有疤,明日便能說疤痕形狀不對。大理寺若只憑幾個舊部的說辭定罪,草民驗不驗,結果有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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