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啟明說通用卡多人能用,我寫自己回去會把火災責任都壓到我身上。保險的人也說,便攜電源不是公司資產,我可能要賠。”
“有人要求你銷燬檔案嗎?”
“沒有。”
“顧承嶠聯絡過你嗎?”
“沒有。”
“顧棲雲本人聯絡過嗎?”
“沒有,是助理。”
顧承嶠因此獲得一條對自己有利的證詞:沒有首接聯絡、沒有毀證命令,材料甚至在火災前被移走。
可馮立還提供了另一個細節。8月13日上午,趙啟明清點行政檔案室時,把灰色檔案箱分成兩袋。一袋進入保險清運,一袋由顧棲雲助理帶走。馮立在交接表上籤了字,後來那頁被要求重做,理由是顧棲雲尚未成為晟川併購專案正式人員。
原始頁是否還在,他不知道。
專項組調取白塔行政影印機硬碟。裝置早己報廢,資產去向顯示2016年交給安捷保管。倉庫空位和火災證詞再次接上,卻仍只接到下一段流轉。
詢問結束後,保安老人問會不會追回兩萬元。程競說明,是否屬於不當支付要由後續程式判斷,當前不會因他作證立即追索;醫療補助真實發生,保密條款效力另行審查。
老人鬆了一口氣,又問:“我當年改筆錄,會坐牢嗎?”
“我不能給你豁免,也不能在這裡給結論。你有權請律師。”
專項組為他聯絡法律援助,不用一句“說出來就沒事”交換證詞。
當晚,老人原筆錄的草稿在保險公估掃描庫中找到。第一版寫著“馮立取卡返回”,第二版刪掉姓名,第三版變成“通用卡可能由多人使用”。三版掃描時間相隔西十七分鐘,修改意見欄只有縮寫“ZQ”。
趙啟明承認縮寫可能指自己,也可能是當年另一名姓周的質量經理。他要求做筆跡和系統賬號核驗,不接受僅憑拼音認定。
系統日誌顯示修改終端在公估臨時辦公室,登入賬號屬於趙啟明的專案助理。助理稱趙啟明口頭要求“避免保安無依據點名”,但她不記得是否明確要求刪除馮立。
這讓趙啟明更接近筆錄改寫鏈,仍沒有出現顧承嶠首接指令。程競把三版筆錄提交證據鑑定,也把老人的法律風險從模糊恐懼變成可以由律師應對的具體行為。
第二天,曜川宣佈為過去一年因誤報停線被扣獎金的班組補做複核。保安老人從新聞裡看到,給程競打電話:“當年要是按報警器的人不用怕扣錢,也許那九分鐘會短一點。”
這是一名舊值班人的感想,不是技術結論。記錄員把它放在證人補充陳述裡,沒有寫進起火時間線。
晚上,顧硯川在董事會摘要裡看到母親助理的名字。那名助理陪伴顧棲雲十多年,去世前把一隻首飾盒交給顧明瀾,卻沒有留下檔案。
顧明瀾堅持首飾盒裡只有珠寶和家庭照片。專項組依法檢視交接照片,確認盒底沒有夾層,也沒有在她家繼續搜尋的依據。
“你是不是懷疑我拿了母親的東西?”她問顧硯川。
“不是我決定查什麼。”
“你只會說這句話。”
“因為我以前太習慣決定。”
顧明瀾把照片摔到桌上:“母親當年也許只是讓人把檔案從會著火的地方拿開。你們現在把她每個動作都拆成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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