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我拍照就能變強》第331章 暗線(1)

作者:易安羨·9小時前

會後第三天,文旅局的專案反饋到了。內容不長,核心意見只有一句:“靜態影像部分需單獨成冊,以空間記錄為主線,航拍視角作為補充。”姜遠承沒有在群裡回覆。

當天下午,周野在走廊裡遇到陳森,語氣平穩,像是已經確認過那份方案不需要再調整:“文旅局那邊的反饋,正好切中了方案裡靜態影像部分的定位,航拍作為補充項,已經在方案裡調整過了。”陳森說:“那按反饋推進就行。”

姜遠承在三天後提出從專案中撤出,接手另一個與沿河專案沒有關聯的小型拍攝委託,理由是沒有實質性的利益衝突,但也沒有出現在後續的跟進會議裡。

第十天傍晚,陳森沿著河岸走了一段,經過那家酒坊時,老人正站在門口,把一隻陶缸裡的酒液倒進一隻舊的寬口玻璃瓶裡。他側過頭,看到陳森走近:“今天不趕時間的話,可以坐一下。”陳森在門口的木凳上坐下,等老人把酒倒完,把玻璃瓶放在牆邊陰涼處,才問了一句:“臺階底部的刻痕,你知道是誰刻的嗎?”老人把酒瓶蓋子輕輕擰上,但還沒有擰緊:“聽說是她開攤時自己刻的,當時臺階還沒被水淹到。後來水位漲上來,刻痕就沉到水面以下了,再也沒露出來過。這次水位退下去,能看到它,也是少見。”

他擰緊瓶蓋,扶著膝蓋站起來:“你要是有空,可以在下一次水位漲上來之前,再去拍一次。等水再上來,它又要沉下去了。”陳森沒有回答,在木凳上坐了一會兒,站起來沿著河岸走回水文站。

當天晚上,陳森開啟系統地圖,把臺階底部刻痕的條目狀態更新為“已記錄”,備註欄里加了最後一句話:“當前水位已退至刻痕以下,露出完整畫面。刻痕內容與牆面粉筆字一致,為攤位計價資訊。刻痕已拍攝存檔。”他關上介面,窗外的夜色正在沿著河面緩慢鋪開。

姜遠承已經從專案中退出了,那家牌坊也已經確認了靜態影像的交付目錄,而臺階底部的刻痕已經被水位和幹泥覆蓋,不知道下一次水位退去之後,還能不能再次看到它的原樣。夜色正在沿著河面緩慢鋪開,像是那家牌坊的門板還沒完全合攏,正在等待他下一次經過時,再決定是否要把它重新納入專案的排程時間表裡。

文旅局專案確認後的第五天,趙姐打來電話,語氣比平時慢了一些:“有件事要跟你說一下。河市品牌那邊,有人在查你之前提交的那組沿河影像的原始檔案。

不是文旅局的人,是品牌方內部一個剛調來的專案協調人,姓魏,負責素材檔案的入庫稽核。他要求提供三十二張照片的原始拍攝資料,包括每一張的拍攝時間和具體位置,說這是入庫前的標準流程。”

陳森坐在窗邊:“拍攝時間和位置資料在影像檔案裡都有標註。如果他是要確認原始檔案來源,直接把標註資料發給他就行。”

趙姐說:“他已經拿到了標註資料。但他沒有確認透過,說資料格式和系統記錄不一致,要求重新提交一份帶時間戳的原始資料。”

“原始資料裡包含拍攝時間,格式與系統的匯出格式一致。”陳森坐在窗邊,窗外的河面正在下午的光線中變寬,“他的要求是什麼?”

趙姐說:“他要求提供一份帶時間戳的原始資料。他說系統裡已經有一份了,但格式和專案檔案的錄入規範不一致,要求重新提交一份符合格式要求的版本。”

陳森說:“格式不一致的問題,系統匯出記錄和專案檔案的錄入規範之間存在差異,但不影響資料本身的使用。如果對方堅持要求重新提交,可以按照他的格式重新匯出。但需要確認這個要求是透過品牌方的正式渠道提出的,還是他個人的要求。”

“品牌方沒有正式發函。是他以個人名義提出的。”

掛了電話後,陳森坐在窗邊,把那組三十二張照片的影像檔案調出來看了一遍。拍攝時間和位置資料都在,格式也沒有問題。他關上介面,在窗邊坐了一會兒,窗外的河面正在暮色中變窄。

第二天上午,陳森重新從系統裡匯出了一份符合專案檔案錄入規範的資料格式,沒有做任何改動,直接發給了魏姓協調人。當天下午,趙姐的訊息到了:“對方收到了資料,但說資料裡缺少一張照片的原始定位記錄。他說格式和標註要求存在差異,需要重新補充。”

陳森坐在窗邊:“缺少的是哪一張?”

趙姐說:“臺階底部刻痕的那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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