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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安鎮治安所。
鐵門在身後重重關上,鎖舌咔嗒一聲彈進鎖孔。
林河被帶進一間審訊室。他坐下來,手腕上的手銬磕在鐵扶手上,發出清脆的響聲。
第三次了。
第一次在海城,因為妹妹的事。第二次也是在海城,因為謝國錦。第三次在這小鎮上,因為老家的房子被強拆。
林河靠在椅背上,抬頭看了一眼牆角的監控攝像頭。紅點一閃一閃,不知道有沒有開機。
門被推開。
翁偉鄭走進來,手裡拿著一本筆錄冊,往桌上一摔,坐在對面。
他身後跟著兩個年輕治安員,一左一右站在門口,雙手背在身後。
翁偉鄭解開領口的扣子,盯著林河看了十幾秒。
“姓名。”
“林河。”
“職業。”
“律師。”
翁偉鄭手裡的筆頓了一下,抬頭看了林河一眼,又低頭在筆錄冊上寫了一行字。
“知道為什麼帶你回來嗎?”
“知道。”林河看著他,“您說我尋釁滋事,動手打人。”
“知道就好。”翁偉鄭把筆往桌上一拍,“你打傷了七個人,有兩個現在還躺在鎮衛生院。這事你說怎麼辦?”
林河沒接話,而是問了一句:“那些強拆的人呢?陳金有帶兩百多人衝進村子,推了所有房子,打了十幾個老人。那些人你們抓了嗎?”
翁偉鄭臉色一沉:“我現在問你的事,別扯別的。”
“我問的就是同一件事。”林河身體前傾,手銬鏈條嘩啦響,“我家的房子被強拆,我村裡的老人被打傷住院,你們不管。我自衛防衛,你們把我銬在這裡。翁隊長,這辦案方式,我得好好學習學習。”
“你!”翁偉鄭一拍桌子站起來。
旁邊一個年輕治安員連忙拉住他,低聲說:“隊長,他真是律師,咱們別……”
“律師怎麼了?”翁偉鄭甩開他的手,“律師就能打人?律師就能無法無天?”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紙,拍在桌上。
“這是鎮上衛生院的傷情鑑定,七個人,全是輕微傷。光醫藥費就得賠兩三萬。加上尋釁滋事,夠你蹲一陣子的了。”
林河看了一眼那張紙,沒有伸手去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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