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堂的地底,冷得像陰司的棺槨。
祁野的魂體己碎得不成樣子,像被風撕爛的紙鳶,每走一步,都有魂絲從指縫間飄散,化作灰燼,落在血雨裡,無聲無息。他的膝蓋早沒了,是拖著殘骨爬進來的。指甲翻裂,血肉與青石摩擦,留下一道道暗紅的拖痕,可他沒停。
他記得那日,她化作灰蝶,銜著他的骨灰,飛向地底。
他知道她在等他。
他用最後一絲魂力,撬開祠堂地磚——那塊被七次焚魂燒得發黑、卻從未被火舌吞噬的磚。它不燃,因為它埋的,不是屍,是執念。
磚下,是一具焦骨。
沒有皮肉,沒有血色,只有一副被火舌舔舐了千遍、仍緊握成拳的骸骨。肋骨斷裂,脊椎扭曲,顱骨裂開一道縫,像被什麼從內而外撐開過。可那右手,五指死死攥著——攥著一枚銅鈴。
銅鈴鏽跡斑斑,卻泛著詭異的溫潤光澤,彷彿還活著。
祁野顫抖著,用只剩半截的指骨,掰開那具骸骨的手。
鈴內,刻著兩個字——“祁野·永契”。
不是“鹿辭”,不是“愛侶”,不是“共生”。是他。祁野。永契。
他忽然笑了。
笑聲撕裂喉嚨,血沫噴在銅鈴上,竟發出一聲清響——那不是鈴聲,是哭。
七次焚魂,他以為自己是施刑者,是執火之人,是命運的劊子手。
可她,才是那個,替他扛下所有業火的人。
她不是被他燒死的。
她是自願,被他燒死的。
每一次,她都站在火裡,等他點火。每一次,她都張開雙臂,說:“來啊,再燒一次。”每一次,她都笑著,說:“我不疼。”
可她疼。
疼得魂核碎成七片,疼得只能靠他的夢魘活著,疼得連靈魂都成了他懺悔的養料。
“你早就知道……”他嘶啞著,聲音像風穿過枯骨,“知道我會籤契約,知道我會一次次親手點火……你為什麼……還留著?”
無人應答。
只有銅鈴在他掌心,輕輕震顫。
他忽然將銅鈴貼在自己裂開的胸口——那裡,是七年來魂火灼燒出的空洞,是她每一次死時,他撕心裂肺卻喊不出聲的地方。
然後,他捧起那具焦骨,用力一碾。
骨粉如雪,簌簌落下。
他張開嘴,吞下。
一粒,一粒,一口,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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