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我財產?全滾!老太重生不伺候》第189章 她做到了(2)

作者:酒釀桂花酪·22小時前

她索性乘勝追擊,又提出幾個問題。

在外人看,像是破罐子破摔一般,馬小蓮終於將自己那天的所作所為,交代了個清楚。

原來她弄丟孫女,也不是蓄意為之,而是臨時起意。

那天的前一天,小穎和羅語淑因為一個毽子起了爭執,比小穎大好幾歲的羅語淑,因為小穎踢壞了她的毽子,背地裡向馬小蓮告狀。

馬小蓮喜歡孫子,但對第一個大孫女也有幾分真心,本就對小穎不喜,因為大孫女的告狀,心裡又添了幾分厭惡。

所以才在出門時,把這個不討喜的小孫女帶上,打著讓她幫忙幹活,吃點苦頭的主意。

沒成想,剛走到車站,就碰到兩個婦女,在那議論親戚家沒有孩子,想收養個可心的女孩,要是能幫親戚找到這樣的孩子,親戚願意給她五十塊錢好處費。

馬小蓮是愛佔便宜,但她不傻。

知道那兩個婦女,是看出她不喜歡小孫女,故意那麼說的。

五十塊錢當然不少,但她不能拿,一旦拿了真要被人發現,她就算渾身是嘴也說不清。

但能把小孫女丟掉,她是一千一萬個願意。

家裡本來就不需要有第二個孫女。

所以她故意在那兩個婦女身邊和小孫女走散,之後果然看到她們帶著“睡著”的孫女,上了去鄰市的長途汽車。

之後小孫女有什麼遭遇,她就不知道了。

她知道的是那個眼角有胎記,下巴還有一顆黑痣的婦女,後來上了報紙,街頭巷尾都有人在罵她人販子不得好死。

她便借用這份說辭,真一半假一半的糊弄痛失女兒,渾渾噩噩的陳桂芳。

真相終於全部揭曉。

原來小穎是這麼離開的安市。

在“審訊精通”的作用下,馬小蓮沒法說謊。

所以當年的事情,就是羅語淑挑撥在先,馬小蓮隨後生出歹意,把小穎親自送到了人販子手上!

至於為什麼陳善是在陳家溝山腳下撿到的小穎,陳桂芳猜測,很有可能是小穎中途跑了,那孩子打小就很聰明,比別的孩子機靈。

只不過當時天寒地凍,讓一個小孩子那麼遠從鄰市順利跑回家也不容易。

這才有了陳善回家探親路上撿到小穎,將她交給當時沒孩子的兄嫂撫養,這樣的後續。

技能時間結束。

馬小蓮明知對方是人販子,還讓對方把孫女帶走,構成拐賣兒童罪,證據確鑿。

這是她在法庭上親口說出來的,哪怕她旁邊那位辯護律師再如何神通廣大,也不可能洗清她這項罪名。

就算她沒有從中獲利,但獲利與否,只能作為量刑時輕重的考量,不影響罪名的成立。

拐賣比遺棄更罪不可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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