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庭打工人爆笑逆襲》第100章 具名(1)

作者:愛吃蟹籽的普天同慶·6小時前

周野回到南天門的時候,是第三日的申時。

出關時登記,入關也登記。關吏在冊上記了時辰,周野按了指印——這一次他按得很重。

(新定實數)

新定實數冊攤在比對房的案上,厚厚一本,一共二十七頁。

韓諤把要緊的那一頁翻開給周野看。

頁首一行大字:舊例折算,歷三千載,相沿已久,非虛報也。

下面列著二十七難的新定之數:第二十一難至第三十難,每一難的舊賬數照原樣保留,只在後面加註依舊例折算。折算率一欄空著。

不寫折多少。韓諤說,只寫依舊例。

麥提看完,氣得手抖:核出來的數呢?

核出來的數,在這本的附錄裡。韓諤翻到最後,附錄第十頁,寫著實數備查四個字,然後是一行小字:與正冊不符者,以正冊為準。

屋裡沒人說話。

周野把這一頁看了三遍,問了一句:舊例折算,是哪一年定的例?

來送冊的書吏答不上來。

例要成文。周野說,舊章裡若有一條寫著凡供料實數,準按兩倍有半折算上報,那它就是例,我照辦。你拿得出這一條麼?

書吏翻遍了帶來的三本舊章,翻到汗都下來,沒翻著。

拿不出就不是例。周野說,相沿已久四個字不是例,是習慣。習慣改起來容易——從今日起不沿了,就不沿了。

他頓了頓,補了一句大白話:凡間廠裡,誰要是把次品率寫進裡,說這是老規矩,那就不用改次品了——改兩個字就行。規矩能這麼改,廠子三年就垮。

話音落地,系統響:

【以例駁例·無文不成例·習慣非例】 【新定實數·依據不足·已標記】 【治理點+25】

陳實記:總辦語:他拿三千年當例。三千年只證明他做了三千年,不證明這事該做。

(老吏)

周野問:二十五人的名單,簽了多少?

簽了二十四個。韓諤說,差的那個,在裡屋。

裡屋的門關著,門口站著兩個書吏。

推門進去,老吏坐在案前,筆擱在硯臺邊上,手放在膝蓋上,一動不動。

他面前攤著一張紙,紙上寫著兩個字,下面空著。

書吏在旁邊說了三次:簽了就沒事,簽了就放你回去。

老吏不抬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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