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庭打工人爆笑逆襲》第117章 自查令(1)

作者:愛吃蟹籽的普天同慶·5小時前

凌霄殿那道取經承辦,著即自查的令,在屋裡壓了三日。

頭一回催,屬吏還帶笑,說承旨惦記著進度;第二回,笑沒了,只催三日內。周野把令壓在鎮紙下,不回也不拖——他在等永昌號先遞老數,才好名正言順地退。韓諤在旁看了一會兒,問:總辦,不回嗎?周野說:回什麼?令說自查,那就讓它查。它查不出實數,是它自己的事。

裴承旨的屬吏來催過兩回,話都一樣:承旨的意思,是讓永昌號自清其賬,三日內迴文。

周野沒回,也沒拖。他把那道令文拓了三份,一份留底,一份送同手庫存檔,第三份——貼到了招標牆的正中。他貼的時候,特意選了招標牆的正中,讓每一個來投標的小字號、來辦事的仙官,一抬頭就看見。

貼上去,他做了一件事:在令文旁邊,另起一行,寫了《自查迴文須備三物》。

寫的時候,陳實在一旁磨墨,開口問:總辦,這令是裴承旨下的,您添這幾條,他那邊……

陳實問這句話時,筆尖懸著——他怕添這幾條,惹惱了裴承旨。

他下的令是。周野說,沒說自查可以虛報。咱添的,是把二字落到實處——報什麼、怎麼證、誰來核,三樣寫清楚。令文一個字沒改,只是把空話填成了規矩。

陳實點頭,把那三行謄得工工整整,跟令文並排貼著。路過的仙官一看,先是看那道令,再看旁邊三行小字,末了都明白過來:令還是那道令,可拿令的人,把尺換成了自己的。

(三物)

這三物是:一、按新範本報的承辦實數,須列明每一筆的實物、實數、實數號;二、附同手庫比對結果,主手同源者不受理;三、接受三核驗,核不實者,原數退回重報。

這三物,沒有一樣是周野現想的。實數、比對、三核驗,是他們一難一難核出來的老法子,如今落到紙上,成了迴文的門檻。麥提在旁邊聽,咂嘴:合著您是把他的令,接過來接著用。

它讓永昌號自查,周野對來催的屬吏說,咱照辦。只是自查的迴文,得按天庭承辦的新規矩來——報實數、附比對、過三核驗。三樣齊了,才叫自查;少一樣,自查不成立。

屬吏愣了:這、這是承旨的令,沒說要這些……

自查周野說,沒說可以虛查。天庭承辦的規矩,第三十六難起就立了——誰接活,誰報實數。永昌號要自查,也得照這規矩查。

屬吏退出去時,腳步比來時慢——他頭回見有人把承旨的令,這麼不聲不響地了。

(說人話被當天機)

麥提在旁邊嘀咕:總辦,這不就是讓它拿實數自己查自己?

周野說,它從前拿虛數查自己,怎麼查都夠數;如今尺在咱手裡,它拿實數查,查出來的就是它自己虛的那兩倍半。

陳實筆尖一頓,記:總辦點破反用自查之妙——以彼之令,行我之尺。令不改一字,尺易其手,則自查之效,盡歸實數。

那屬吏回去,把這話學給裴承旨聽。裴承旨聽了,沉吟半日,只說了一句:他那把尺,比本座的令管用。裴承旨說完這句,指尖在案上敲了敲——他惱的是周野沒改令卻奪了效,服的也是這一點:令還是他的,尺已是人家的。

(核難)

自查令貼出後,招標牆上的實數號清單繼續往前推。周野把第三十八難掛了出來。

這難是第三十八難·車遲國鬥法。

舊賬記著:鬥法三壇、法器九件、執事三十六名、用銀九千兩;丁卯帶人核,實得鬥法三壇(數符)、法器九件(數符)、執事實到十四名、用銀三千六百兩。丁卯帶人去車遲國舊址核,鬥法壇塌了半邊,九件法器只找著真物五件,另四件是賬上虛掛;執事三十六名,到場的連十四名都湊不齊,名冊上倒寫得齊整。三十六除以十四,是二點五七;九千除以三千六百,是二點五。

韓諤在核驗單上落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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