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荒焚骨》第28章 燒不完的賬(1)

作者:水魚頭皮湯·1天前

真正留下的第二張,是初九那袋十五斤。名冊大數壓得淺,下面十二斤半反而更深,半字最後一點被火咬掉,仍能從公秤記錄的行次和空袖獵戶兩次拇指印對上。文吏最初把這張排到十八斤那戶,空袖獵戶看過封號,當場說那不是自己的印位,才重新換回去。

另一袋十八改十六沒有找到,足重十二也沒有。後半本大多粘成一塊,薄竹片只要再往裡探,書脊便跟著掉黑渣。

能單獨編號的拓紙只剩兩張。其餘黑團、斷字和錯排旁紙也沒有扔,另用麻繩捆在一起。青禾收起刷子便退到旁桌,蓋什麼印、算什麼證,不再由她開口。

兩張拓紙分別蓋上東廳、稅房與舊獵戶代表的印,連同焦賬原物一起夾板封存。它們沒有把所有數字救回來,只讓夾層紙與公秤記錄之間多了兩處燒不掉的接縫。

做完這些,窗紙已經發白。陸青禾把剩餘炭粉包回藥紙,數了數桑皮紙,只剩兩張完整的。藥鋪借來的軟刷燒捲了幾根毛,平藥板也沾上洗不淨的黑油,這些都記作查賬耗用,不從她工錢裡悄悄扣。

她這才在東廳角落拆開陸野的繃帶。傷口沒有流膿,但最深一道又裂了。青禾用溫鹽水洗淨,只上薄藥,不肯裹得太厚。明日若上場,厚布摩擦反而會把血痂扯開。

天亮以後,兩名族老在東廳門外貼出一張白紙。上面只寫肉庫多戶短重立案、陸洪毀賬待審。缺失肉去了哪一欄仍空著,文吏在空處蓋了個小印,免得午後又多出一行字。

陸長山戶能先確認一筆三斤。

族庫按家中抄頁、主賬壓痕與本人證詞暫記補肉三斤,其中二斤依法抵去陸家剩下的無印罰稅,餘下一斤列入待補。稅不是被抹掉,是兩邊各自落賬後正式相抵。

兩名初十短重戶憑公秤複稱先領回各自差數。那袋稱足十二斤的舊獵戶沒有補肉,仍在問詢名冊上保留證詞。公倉門口沒有歡呼,只有重新稱過的肉袋和一串按進冷印泥裡的手指。

文吏把陸野木牌背面的懸稅橫痕颳去。

木屑還粘在牌背,趙小刀便從東廳門口擠了進來。他懷裡揣著一隻布包,是趙家把那盆醃兔肉換來的錢,照冬市肉價,恰夠抵兩斤。少年一路把銅錢捂得溫熱,遞到桌前才知道稅條已經銷了。

陸野沒有讓他把錢拿回去。趙家答應過的兩斤不能憑一塊刮掉的木痕變成沒發生。文吏不再往稅冊上落筆,只在兩家見證下另寫一張收條:趙家以肉錢補還陸家代擔的口糧。陸青禾收了收條,轉身便讓趙小刀去公倉稱兩斤粗糧。那盆最大份的兔肉到底沒有落空,只是繞了一圈,補回了陸家這段日子少下鍋的糧。

陸野摸過那道新木茬,沒有覺得傷也跟著輕了。左臂昨夜又滲過血,右拳雖已結痂,握緊仍疼。一天之後便要上場,這些都不會因為紅條清零而消失。

他在東廳長凳上睡了不到一個時辰。醒來時,肩上的棉襖是趙小刀蓋的,族比木牌仍在懷裡。青禾已經回藥鋪補早班,桌面只留下半隻涼饅頭和一張寫著“左手別抬”的廢藥籤。

東廳外的銅鑼在午前響了三次。

族老當眾宣佈,陸家族比初十二照常舉行,場地仍在演武場,名單、對陣與勝負全部貼在東門外。賬案歸賬案,誰能拿開山試資格,去臺上分。

文吏展開新寫的對陣紙。

陸野的名字在第一輪末尾。對手與他同為煉體四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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