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九日上午,正式保管室通知周衡到場清點練習冊。
練習冊移交時只登記了封面、頁數和那張公交票,沒有逐頁展開。周衡作為見證人到場,看著保管員拆開封套。
封面寫著小學算術。藍色塑膠皮右下角被水泡得發白,前幾頁反覆寫著六和零,尾巴總收不住。
周衡只看了一眼,便讓保管員繼續。
票根夾在第十四頁。無酸紙托起票根後,下面露出一枚用透明膠貼住的藍色紐扣。膠帶邊緣已經發黃,旁邊有一行很輕的圓珠筆字:
“不是我的,先別扔。”
字跡不在現有比對材料裡。
保管員問:“認得紐扣嗎?”
周衡搖頭。
紐扣背面有兩道白線,像從校服、工裝或舊外套上硬扯下來。沒有品牌,沒有姓名。它被夾在練習冊裡,不代表寫字的人、紐扣主人和原租客是同一個人。
保管員把紐扣留在原頁。
“要申請筆跡鑑定嗎?”
周衡看著那行字。若把它送去鑑定,就要先指定比較物件;現有材料裡,沒有足夠理由替它指定一個人。
“不申請。”
保管員繼續翻頁。第二十三頁被橡皮擦薄,背面是兩列乘法;第三十一頁畫著一隻沒有耳朵的動物。冊子裡再沒有名字。
清點結束,表格預填了“未發現明確身份標記”。周衡加上一行:夾存藍色紐扣一枚,歸屬不明,保留原位。
他沒再寫不能證明什麼。
離開保管室後,他去找房東。陶兔仍在封存箱裡,房東正清點退租留下的普通雜物:半卷垃圾袋、三個衣架、一隻缺蓋玻璃杯。
“鑰匙還留著幹什麼?”房東問。
周衡把那把已經失效的舊鑰匙從鑰匙圈上解下來。金屬環太緊,他掰了兩次,指甲邊緣翻起一小塊皮。
“你要回收嗎?”
“換過鎖,留它也沒用。”
房東指了指樓下的廢金屬箱。
周衡下樓,把鑰匙放進去。箱底還有螺絲、壞鎖芯和一把斷掉的剪刀。鑰匙落下去,只響了一聲。
房東下樓扔紙箱,看見他還站在廢金屬箱旁。
“要撿回來現在還來得及。”
周衡搖頭。
“我不是趕你。”房東說,“房子總要租。新租客下午來看,問牆上為什麼有一塊顏色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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