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八日零點十二分,燒焦的磁帶被完整取出。
它沒有灰盒。
普通回執槽裡只有一盤老式錄音帶,外殼右上角缺了一塊,標籤被火燎得發黃。周衡先報外觀,林晚在兩米外記錄,見證員的鏡頭始終對著他的手。
磁帶能拿起,有重量,也會在不鏽鋼托盤上留下淺灰。可鏡頭回放時,標籤上的“第四盤”變成了一團白斑,十二月十七日的播放時間也沒有入鏡。
它仍是遺物投影。
“誰的遺物?”陳默問。
回執槽沒有給名字。
周衡把磁帶放進透明觀察盒,沒有嘗試播放。灰格尚未出現,意味著他們連被預告死亡的人是誰都不知道。強行使用一件來歷不明的舊磁帶,只會把異常變成新的證據汙染。
凌晨一點,音像保管室回話。館藏第三盤還在恆溫櫃,二〇〇一年的總登記卡確實記有第四盤,但此後沒有任何入庫、借閱或銷燬記錄。
第四盤從檔案裡消失了二十五年。
現在它從只接收未來遺物的槽裡回來。
林晚把這句話寫完,又在下面補了一行:回來的是投影,不是原物。
周衡看了一眼:“對。”
他們見過太多看起來像答案的東西。舊照片、名字、兒童筆跡,每一樣都能把人推向結論。可第四盤若是投影,真正的磁帶仍可能藏在某處,也可能早已損毀。
凌晨兩點,磁帶左側出現第一枚灰格。
不是七格。
九個指甲蓋大小的方格沿外殼排開,全都亮著極淡的灰白。林晚立即校對日期:從十二月八日零點到十二月十七日零點,正好九個自然日。
“普通回執不是七天嗎?”見證員問。
“以前是。”周衡說。
“那還能按舊辦法救人嗎?”見證員追問。
這才是九格真正帶來的問題。若它只是把七日延長到九日,他們多了時間;若它記錄的是另一種過程,沿用舊經驗反而會害人。
林晚提出做一次最小觀察:不播放、不觸碰磁帶,只等下一個零點,看灰格是否按自然日變化。陳默同意保全現場,卻不同意因此暫停現實調查。
“一邊查人,一邊等格子。”他說,“別拿九天當寬限。”
周衡在記錄上劃出兩欄。一欄寫“十二月十七日播放”,另一欄寫“待確認的死者”。沒有姓名以前,他們無法進行針對性救援,但可以先查誰與第四盤、南照—17和當前合庫同時有關。
他沒有把“規則變了”寫進記錄,只寫:本件首次觀察為九格,原因未知。
上午,店鋪恢復有限營業。地下登記室繼續雙人進入,普通委託可以在一樓接收。凌晨來過的女人帶著臨時櫃封條回來,箱裡的冬衣一件不少。
周衡替她登記冬衣,在黑棉襖口袋裡找到半張公交充值票。女人原本說不要,認出路線後卻改了主意:“他退休以後每天坐三站去河邊。我一直以為他在家。”
票據被放進待確認袋。女人簽字時問:“你們這兒以後還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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