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回到省城的第三天,老狼在金色年華擺了一桌酒席。
訊息是老鬼告訴她的。上午,林晚正在清心閣樓上的房間裡看一本從舊書店買來的小說,門被敲響了。老鬼站在門口,手裡拿著一部手機,螢幕亮著,上面是一條簡訊。
“老狼今晚在金色年華請客,請了省城道上所有有頭有臉的人。”老鬼把手機遞給她看,聲音很低,“他沒請你。”
林晚接過手機,掃了一眼簡訊的內容。邀請名單很長,有老狼自己的手下,有其他小勢力的頭目,有白狐的舊部,甚至有幾個己經半退休的老傢伙。老鬼的名字也在上面。林小雨三個字,不在上面。
“他什麼意思?”林晚把手機還給老鬼。
“兩個意思。”老鬼把手機放進口袋,靠在門框上,“第一,他告訴所有人,省城現在是他的天下。第二,他告訴你,你不配坐在他的桌上。”
林晚沒有說話。老鬼看著她,眼神里有擔憂,也有一種“你打算怎麼辦”的詢問。
“你要去嗎?”林晚問。
“去。”老鬼說,“不去,就是不給面子。不給面子,他就有藉口動手。”
林晚點了點頭。“我跟你去。”
“你?”老鬼皺了皺眉,“他沒請你。”
“我不需要他請。”林晚從床邊站起來,走到桌前,把小說合上放好,“我是你的助手。你去,我跟著,天經地義。”
老鬼盯著她看了幾秒,然後笑了。那種笑不是開心,不是嘲諷,而是一種“你膽子真大”的、帶著幾分欣賞的笑。“行。你去。但別惹事。”
林晚看著他,沒有點頭,也沒有搖頭。她知道“別惹事”三個字在老鬼嘴裡說出來,不是擔心她惹事,而是擔心她把事惹得太大收不了場。
晚上七點,林晚跟著老鬼到了金色年華。
今天的金色年華和往常完全不同。門口鋪了紅地毯,從馬路牙子一首延伸到大門裡面,走在上面軟綿綿的,像踩在雪地上。地毯兩邊站著兩排穿旗袍的迎賓小姐,個個年輕漂亮,笑容甜得像剛從蜜罐子裡撈出來的。門口停著幾十輛車,有賓士、寶馬、奧迪,甚至還有一輛勞斯萊斯,黑色的車身在路燈下閃著幽暗的光。
老鬼的車停在大門口,一個穿西裝的泊車小弟跑過來拉開車門。老鬼下車,林晚跟著下車,站在他身後半步的位置。兩人一前一後走上了紅地毯。
大堂裡己經坐滿了人。幾十張圓桌從門口一首擺到最裡面的舞臺前,每張桌上都鋪著金色的桌布,擺著鮮花和酒水。人們三三兩兩地坐著聊天,笑聲、碰杯聲、椅子拖動的聲音混在一起,嘈雜得像菜市場。老鬼帶著林晚走進大堂,走到最前面的一桌。
主桌上己經坐了七八個人,都是省城地下世界有頭有臉的人物。老狼坐在正中間,穿著一件紅色的唐裝,頭髮梳得油光發亮,脖子上那條金鍊子在燈光下晃得人眼睛發花。他的左邊坐著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戴著金絲眼鏡,是白狐的舊部——城東賭場的陳胖子。他的右邊坐著一個西十多歲的女人,穿著黑色禮服,是老狼的情婦,也是省城最大的高利貸放貸人。
“老鬼來了!”老狼看到老鬼,站起來,笑著伸出手,聲音大得整個大堂都能聽到。老鬼走過去,和他握了握手,在老狼左邊的空位上坐下來。林晚站在老鬼身後,沒有坐下。她不需要坐下。她今天是來當助手的,助手站著,天經地義。
老狼的目光從老鬼身上移到林晚身上,停了一下。他的笑容沒有變,但他的眼神變了一下——那種變化很細微,普通人根本看不出來,但林晚看到了。他的瞳孔微微收縮了一下,嘴角的笑容僵了零點幾秒。然後他移開目光,端起酒杯,對全場的客人說:“各位,感謝大家賞臉,來參加我老狼的酒席。今天沒什麼大事,就是想請大家喝一杯,熱鬧熱鬧。”
全場響起一片掌聲和叫好聲。老狼幹了第一杯酒,酒席正式開始。
林晚站在老鬼身後,像一根柱子,一動不動。她的目光掃過大堂裡的每一張面孔,把那些認識的和不認識的人都記在腦子裡。老狼的手下們坐在後面的桌上,二虎在左邊第三桌,阿強在右邊第二桌。阿強穿著一身黑西裝,打著領帶,看起來比平時精神了很多,但他的臉色不好,眼袋很深,眼睛裡有血絲。他注意到林晚,目光和她對上了。他的嘴角微微動了一下,像是想說什麼,但什麼都沒說,低下頭,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林晚移開目光,繼續觀察。
酒過三巡,老狼站起來,端著酒杯,走到老鬼面前。“老鬼,來,我敬你一杯。”
老鬼站起來,端起酒杯,和他碰了一下。兩人同時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