疤嘴死了。
事情徹底超出了路誌剛的預料。
坐在拘留室冰冷的長條椅上,路誌剛眉頭緊鎖。
他原本讓侯三無意間散佈一些訊息給被疤嘴砍斷過手腳的人,初衷是想給疤嘴製造一些麻煩,拖住疤嘴。
但他千算萬算,沒算到那個復仇者竟然如此瘋狂,手裡還有槍,直接把疤嘴給崩了。
這下性質變了。
案件從“流氓鬥毆”變成了“持槍殺人”,公安的介入力度完全是兩個級別。
搞不好自己還有可能成為教唆者,但轉念他又果斷否定了這個想法,他只是透過侯三讓那些被疤嘴砍過手腳的人知道何大彪要報復疤嘴,可沒明著讓侯三鼓動殺人。
所謂教唆殺人,必須要有明確的主觀故意和具體的教唆行為。
自己既沒提供兇器,也沒授意殺人,甚至連那個殺人者面都沒見過,自己只是讓侯三傳播了一個可能會,甚至都不會發生的事實,畢竟他那時還沒見到何大彪,並不確定何大彪是否會幫自己。
這就好比有人在街上喊了一聲“下雨了”,結果有人趁著雨夜去殺人,總不能把喊下雨的人當成殺人犯抓起來吧?
雖然這麼解釋聽起來有點勉強,但道理大致是相通的。
更何況,這中間還隔著一個侯三。
侯三是什麼人?那是常年混跡在電影院門口,反應能力很強的黃牛。
他心裡肯定也清楚,傳播八卦訊息是一回事,教唆殺人是另一回事。
一旦他知道了疤嘴被殺,為了保自己的腦袋,肯定只會承認自己是隻是嘴碎傳了個八卦,絕不敢承認自己有暗示或者引導殺人的意圖。
路誌剛不知道的是,侯三的暗示也確實僅限在傳播八卦上,決口沒提過讓王衛兵抓住機會報復疤嘴之類的話,當然,這個情況他暫時還不清楚,所以他此時才會反覆在腦海中覆盤,看哪個環節是否有遺漏。
就在路誌剛沉思之際,拘留室的鐵門“哐當”一聲被推開。
一名年輕的辦案人員拿著記錄本走了進來,目光在路誌剛三人身上掃過,接著冷淡地喊了一聲:
“路誌強,劉強,去門口籤個字,你們兩個可以走了。”
大哥路誌強聞言一愣,急忙站起來,指了指身邊的路誌剛,“警察同志,那我二弟呢?他不能走嗎?我們是一塊兒的啊!”
辦案人員合上本子,看了路誌剛一眼,“路誌剛暫時不能走,他需要留下來配合我們進一步調查。”
“為什麼?”
路誌剛心裡雖然有了預感,但面上還是裝出一副疑惑的樣子,站起身辯解道:
“警察同志,我也是受害者啊,被人搶劫,該說的我都說了,怎麼還得扣人?”
“你說的不算。”辦案人員面無表情,“案情我們還得再核實一下,等情況查清楚了,沒問題自然會放你走。”
“可是……”大哥路誌強一聽急了,還要再爭辯。
路誌剛一把拉住了大哥的胳膊,用力捏了一下,示意他別說話。
。容笑的合配個一出員人案辦著對,頭過轉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