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手了?
那事情就好解釋了。
既然不是自己這邊率先動手,對方在衝突中又還了手,那就不能把這件事定性成“尋釁滋事”和“流氓罪”這種單方面的尋釁施暴。
只要坐實了是雙方互有推搡的互毆,那性質就輕得多了,頂多也就是個民間糾紛引發的治安處罰。
但是,雖說這樣可以在法理上進行抗辯和定性,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還是有兩個問題需要擔心。
第一,對方倒地的那個人傷勢究竟怎麼樣?因為處理這種糾紛,往往還存在著“誰傷得重誰就就有理”的潛規則,如果對方真有個好歹,即便算是互毆,寶田叔他們也得面臨鉅額的賠償,甚至被拘留。
第二個需要擔心的問題,是對方的家屬和周圍的街坊鄰居在做筆錄時,會不會串供作偽證。
因為是在對方家門前打起來的,周圍肯定都是他們的熟人或者本家,如果這幫人串通一氣,一口咬定是寶田叔他們上門帶頭打人,那在沒有其他第三方證人的情況下,公安在取證和定性上肯定會參考這幫證人的證言,從而加重對寶田叔等人的處罰。
想及此,路誌剛斂起心神,開口詢問道:
“寶田叔,你剛才說衝突中對方有人倒地了,傷得嚴重不嚴重?”
“嚴重個屁!” 劉寶田一聽這話,瞬間變得有些憤怒起來,“那傢伙就是故意訛人的。”
其他人一聽,也紛紛露出義憤填膺的神情,“就是,他就是裝的。”
“老二,那傢伙叫周鐵蛋,平時喜歡幹些偷雞摸狗的勾當,以前燒磚場的時候就喜歡偷奸耍滑,他就是看咱們去理論,趁機碰瓷訛人呢。”
訛人?
路誌剛聽到這裡,心裡暗自嘀咕了一聲。
如果只是為了訛人,躺在地上喊兩聲疼也就罷了,抽搐是不是顯的有點太專業了?除非是早有預謀或者有過這方面經驗,要不然普通人還真不一定會想到倒地抽搐。
出於謹慎考慮,路誌剛認真地問道:
“寶田叔,你剛剛說他倒地後抽搐了,你仔細回想一下,他當時抽搐時是什麼樣子?嘴裡有沒有往外吐白沫子?或者眼睛有沒有往上翻,眼斜嘴歪的?又或者身體是不是呈現出那種硬邦邦的僵直狀態?”
劉寶田努力回憶著當時的情景,“吐白沫子倒是沒有,眼斜嘴歪也沒有,不過……”
“他當時躺在地上,兩隻手伸得筆直,手指頭還捏在一起,像是那種蘭花指的狀態……”
“對,就是蘭花指!”
旁邊的路戰友一聽,也附和了一聲,“我也瞧見了,兩隻手就跟雞爪子似的捏著,腿還在地上直蹬,當時我還覺得他那姿勢看起來挺好笑的。”
路誌剛聞言,心下猛地一驚,這一點也不好笑。
手指痙攣呈現蘭花指,雙下肢抽搐,這可能是某種疾病突發引發的症狀,或者是某種神經系統疾病發作的真實症狀,比如癲癇。
弄不好這傢伙還真不是裝的,而是真的趕上發病抽搐了。
如果是這樣,那可真是黃泥掉進了褲襠裡,不是屎也是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