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問結束,侯亮平被帶回拘留室。
這一次,侯亮平連癱坐的力氣都沒有了,直接像一攤爛泥般倒在了冰冷的水泥地上。
最後四天的拘留期,對侯亮平而言已經失去了意義。
侯亮平後悔了,就應該不考慮以後,先當時把賓館的錢給付了啊。
這樣的話,雖然自己可能流落街頭,吃不飽穿不暖,但是再不濟不至於落得個現在這樣的下場啊。
嗚嗚嗚,嗚嗚嗚。
此時的侯亮平就像一具空殼,對周遭的一切失去了反應。
飯送來了就機械的吃幾口,放風了就拖著腳走幾步,其餘時間,只是睜著空洞的眼睛望著天花板,或者將臉埋在手臂裡,發出壓抑的、野獸般的嗚咽。
檢察院都立案審查了,金山縣委政法委書記可是梁群峰的兒子啊。
他都沒有阻止!
說明這也是梁家默許的意思啊!
梁家是真的一點情分都不講啊,難道是因為自己要的那筆錢?
嗚嗚,真是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啊。
侯亮平知道,十二天拘留期滿,等待自己的不是自由,而是看守所更加森嚴的鐵窗,是漫長的司法程式,是身敗名裂、牢獄之災的最終結局。
所有的野心,所有的算計,所有的怨恨和不甘,都在這一刻化為了泡影。
這一刻的侯亮平,想起了梁群峰怒其不爭的叱罵,想起了高育良冰冷疏離的拒絕,想起了程度手中那根閃爍的電棍,想起了祁同偉可能正與鍾小艾享受著家庭溫暖、事業輝煌……
巨大的落差和悔恨,幾乎要將侯亮平吞噬。
如果人生可以重來……可惜,沒有如果。
終於,第十二天到了。
上午,拘留所民警通知侯亮平收拾東西,侯亮平麻木的跟著走出去,辦理解除拘留手續。
當侯亮平拿回那點可憐的隨身物品,走出拘留所大門時,雙腿在發軟。
因為自由的氣息並未撲面而來。
一輛印著檢察字樣的警車,靜靜的停在拘留所門口,兩名身著檢察制服、表情嚴肅的工作人員已經等在那裡。
“侯亮平,因你涉嫌受賄等職務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為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保證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經金山縣檢察院函至我院,決定現依法對你執行逮捕,移交金山縣檢察院,這是逮捕證。”
冰涼的手銬,再次戴在了他的手腕上。
與治安拘留時不同,這一次,銬得更緊,更沉。
侯亮平沒有掙扎,甚至沒有抬頭。
像一具木偶,被押上了警車,警車緩緩駛離,將拘留所拋在身後,駛向一個更加黑暗和未知的深淵,也就是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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