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拯救不幸家庭》第297章 氣運之女的墊腳石(18)(1)

作者:辣辣辣辣椒炒肉·7小時前

把一些需要儘快推行的新政推行下去後,衛承彥就著手修改律法。

他讓刑部幾個主事翻遍了前朝的書庫,把前朝的各版律法、各地的地方條例、凡是和律法沾邊的書冊卷宗全都整理了出來。

三天後,御書房的偏殿被各式各樣的卷宗和冊子堆滿了,從地面摞到半人高,空氣裡全是陳年紙張的黴味。

衛承彥和手下的官員們翻了五天,把那些書冊大致過了一遍,翻完之後,他坐在地上一手扶著後腰一手揉眼睛,嘴裡低聲咒罵了一句:“都是些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

他看到了什麼?他看到了一部互相矛盾、越補越亂的律法大全。

前朝開國時定下的好規矩被後來的皇帝一條條改掉,各地豪強又靠著地方條例往裡面塞私貨,到了末年,這律法已經變成了一部徹頭徹尾的“誰有權誰說了算”的工具書。

欺壓良善的條例、包庇豪強的條款、剷除異己的罪名,都白紙黑字地寫著,冠冕堂皇地掛著“祖宗禮法”的牌子。

怪不得會亡國!那大越朝,真是從根上就爛了!

“改!給朕從頭到尾全部重寫!這部律法,給我全部作廢!”

衛承彥怒氣上頭,指著那一攤舊書喝道。

他親自擬了一個框架,成立了一個臨時的律法修訂司,這個司裡既有刑部的老臣,也有新科舉上來的年輕官員,還有一個讓所有人都意外的名字——沈青梧。

衛安平的妻子,這個書鋪出身的姑娘,被衛承彥親自點名進了修訂司。

不僅老臣反對,年輕官員們也反對,但衛承彥說:“她在書鋪裡抄了十年的書,經手的律法冊子比你們在座大多數人都要多,她來校對最合適。”

看著帝王那不容置喙的面容,眾臣子只得偃旗息鼓,猜測怕是皇上不放心這些臣子,特地派個眼線過來盯著。

沈青梧接到旨意的時候,還有些忐忑,但衛承彥交代她只管看條文,覺得不對就標出來,不用管誰寫的,她的心就定了,卯足了勁要讓這位皇爺爺滿意。

她在修訂司裡乾的活很簡單,卻比衛承彥預期的都要幹得漂亮。

她把前朝各版律法都攤開來比對,哪條被改過、哪條被刪了、哪條前後矛盾、哪條又形同虛設,她一條條標了出來,謄成清單送到衛承彥案頭。

這份清單後來成為了修訂的底本,上面密密麻麻的批註大半是沈青梧的字跡。

修訂工作從乂安元年秋天持續到第二年冬天,前後大改了三稿,小改不計其數,衛承彥基本每隔半月就要過一遍進度,跟修訂司的人逐條討論。

討論時經常吵得面紅耳赤,老臣們拍桌子說“這改了還是律法嗎”,年輕官員梗著脖子頂回去“不改才是吃人的東西”,衛承彥坐在上首聽他們吵,吵完了再說自己的見解,一個個說服。

最終成稿的《綏朝律典》定在了乂安三年正月頒佈。

全文分七卷,共一百二十八條,附釋文三百餘處,涵蓋了刑律、民律、戶律、吏律、工律、商律、軍律七個大類。

其中有幾條改動極其大,落地之後影響頗為深遠。

前朝的刑律裡有一個在現代人看來極荒唐的條目,如果主僕之間,僕傷主或殺主,要凌遲處死,但主殺僕,只罰錢若干,最多流放。如果打死的是自家的奴婢,賠幾兩銀子就了事了。

還有一條“毆父母者斬”寫得極重,但“父母毆子女至死”寫得極輕,“過失殺傷者減等”,幾乎沒有實際懲罰。

衛承彥把這一卷整個拆了重寫,新律第一條就寫死了:“凡殺人者,無論身份、無論親疏、無論尊卑,一律按故意或過失定刑,不得以主僕、尊卑、親疏為由減等。奴婢與良人同。”

底下附了解釋——律法面前,人人平等,人命不分貴賤。

這條一齣,朝野震動。最反對的是那些家裡養著奴婢的勳貴和士紳,但是都被衛承彥強硬地壓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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