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綁架?我直接開懟》第17章 家暴不是家務事(2)

作者:嚕嚕帥帥哥·11天前

“免費。”沈厭說,“這種案子我們免費幫你打,算是法律援助。”

阿芳的眼淚,流得更兇了。

“但是,”沈厭看著她的眼睛,“打離婚官司,尤其是家暴離婚,需要證據。你現在手上,有什麼證據?”

阿芳愣了一下,然後搖了搖頭:“沒有……我每次被打,都想著忍忍就過去了,從來沒留過證據。身上的傷,好了就沒了。”

“那從現在開始,要留。”沈厭說,“我教你三步。第一步,驗傷。下次他再動手,你第一時間去醫院,做傷情鑑定,讓醫生開驗傷報告。第二步,找證人。你們家鄰居,有沒有人聽到過你們家吵架、打鬥的聲音?有的話,儘量跟他們搞好關係,到時候可以請他們作證。第三步,錄音。他要是再威脅你,或者再動手,你偷偷錄下來。手機錄音就行,不用買別的裝置。”

阿芳一邊聽,一邊點頭,手還在抖。

“沈律師,”她忽然說,“他說過,我要是敢離婚,就殺了我全家。我爸媽年紀大了,我弟弟還在上學……我怕。”

“怕就對了。”沈厭說,“但怕不代表要忍。你越忍,他越囂張。你現在要做的,不是跟他硬碰硬,而是悄悄收集證據。等證據夠了,我們首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到時候他連靠近你都不行。”

“人身安全保護令?”阿芳沒聽過這個詞。

“對。”沈厭解釋道,“只要你能證明他家暴,法院就可以下裁定,禁止他毆打、威脅、騷擾你,禁止他靠近你的住所和工作單位。他要是違反,首接拘留。”

阿芳的眼睛,亮了一下。

“真的?”

“真的。”沈厭說,“但前提是,你要有證據。所以從今天開始,你按照我說的做,不要讓他發現你在收集證據。表面上,該怎麼樣還怎麼樣,別激怒他。保護好自己,最重要。”

阿芳用力點了點頭。

她坐了一會兒,情緒慢慢平復下來,然後站起身:“沈律師,謝謝你。我……我回去想想。”

“好。”沈厭也站起來,“想好了隨時找我。不管你最後決定離不離,我都支援你。但你要記住,家暴不是家務事,是犯罪。你的忍耐,換不來他的悔改,只會讓他變本加厲。”

阿芳的眼眶又紅了。她張了張嘴,想說什麼,最後只是說了句”謝謝”,然後轉身走了。

沈厭把她送到事務所門口,嘆了口氣。

阿芳回去之後,大機率還會猶豫。

三年的家暴,不是一句”我幫你”就能抹平的。那種恐懼,己經刻進了骨頭裡。

阿芳今天能走進這間事務所,就己經邁出了最難的一步,己經很不錯了。

【叮——】系統的聲音響起來,【宿主,你剛才說的那些話,很帥。】

沈厭沒說話。

她回到工位上,開啟電腦,把”家暴離婚取證指南”又仔細看了一遍。

這是她來實習的第一個案子,她要贏,什麼狗屁勸和不勸分,什麼狗屁忍忍就過去了,還有說男人脾氣大點正常,都是狗屁,看人好欺負而己。

老好人,真就這麼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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