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週晚晴一個人捧著罐子坐在沙發上,頭髮還是亂的,腳上趿拉著一雙拖鞋,整個人看著像是剛從被窩裡直接出門的。
她低頭看了看自己這身行頭,又看了看手裡這個可能值不少錢的玻璃罐,嘟囔了一句“這人是不是不懂什麼叫週六”,然後把罐子小心翼翼地塞進包裡,拉好拉鍊,站起來給自己點了杯冰美式,心說來都來了,喝完再走。
從咖啡廳出來,陳初沒急著回去。
這次來市區,除了送樣本,還有一件事——買電腦。
上午周晚晴已經把青絲膏的十萬打給了他,手頭終於不那麼緊了。
說來也離譜,他一個修仙者,口袋裡有錢了,第一件事不是收藥材,也不是買法器,而是來買電腦。想想都覺得荒唐。
但他沒打算在網上買。
15年的網購環境他清楚得很,翻新件當全新賣是常規操作,顯示卡挖過礦、記憶體換過顆粒、主機板修過供電,店家連眼都不眨就能貼個“全新正品”的標籤往上掛。
林瑾那個前男友不就是靠翻新機騙了一堆人?他沒興趣當冤大頭。
陳初去了市區最大的電子商場,一樓全是品牌旗艦店,燈箱亮得晃眼,櫃檯上擺的樣機擦得鋥亮,連電源線都理得整整齊齊繞在底座後面。
剛走進一家店裡,陳初就撞見了兩個熟人——說“同學”也行,不過不在一個班。
是一班的沈辭和沈子騫。
沈子騫正彎腰趴在一排電源展示櫃前,整個人幾乎要貼到玻璃上。
他的兩隻眼睛亮得跟探照燈似的,手指在玻璃上比劃來比劃去,嘴裡噼裡啪啦沒停過:“妹你看這個!這電源模組線是扁平化的,走線多清爽!還有那個風扇,ARGB同步,通電之後跟彩虹似的——這顯示卡的散熱鰭片,你看這做工,藝術品啊!”
沈辭站旁邊,一隻手揣在外套兜裡,臉上的表情介於“我不認識他”和“習慣了”之間,沒接話。
她早就摸透了——沈子騫這人平時懶到下樓拿快遞都覺得是人類極限運動,唯獨進了電子產品賣場就像換了個人,拽都拽不走,比他打遊戲還上頭。
沈辭一轉頭,正好對上陳初的視線。
她對陳初的印象主要就兩點:八班的,再就是昨天體育課上體測。其餘的邊沒有印象了。
但昨天那節體育課下來,她有個說不清楚的感覺——八班跟別的班不太一樣。
具體哪不一樣她也說不上來,也許是人,也許是那種氛圍,但就是不太一樣。
沈子騫也瞧見陳初了,從電源櫃檯前直起腰,大大方方走過來打了個招呼。雖然昨天才頭一回碰面,但好歹也算一面之緣,還是同校同學,打個招呼又不虧。
“陳初!你也來買電腦?”他嗓門跟裝了音響似的,惹得旁邊櫃檯的導購都往這邊瞄了一眼。
“嗯,買臺電腦用。”陳初點頭,目光掃過他身後的機箱區。
沈子騫這人天生自來熟。
他那個社交圈子開啟方式跟別人不一樣——不管你是誰、哪個班的、成績好不好、認不認識,只要搭上話了,你就是他兄弟。他跟林志成那種“老鄉見老鄉”的熱絡又不太一樣,屬於廣譜型自來熟,對誰都能聊。
沈辭只簡單點了個頭,沒多說什麼。她不是不愛說話,是覺得沒必要跟不太熟的人硬聊,但她也沒走開,安靜站旁邊看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