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署書籤完之後的第六天,九個人又在行政學院後堂聚了一次。
這一次不是臨時起意,是提前約好的。史可法讓人在門口掛了一塊小木牌,上面只寫了“崇實·初會”四個字,字跡端正但不大,像是怕動靜太大惹來不必要的注意。他來得最早,把後堂的窗戶推開透了一會兒氣,然後搬了幾把椅子重新擺了一圈,把之前散亂的位置調整成了圍坐的格局。張紹平第二個到,進門時手裡抱著一摞紙,放在桌角,自己找了一個靠北的位置坐下來,翻開第一頁開始看,等到有人陸續進門才抬起頭來打一聲招呼。
人到齊之後,史可法沒有站起來,也沒有清嗓子。他坐在原處,等眾人都落了座才開口說了第一句話:“今天不談我們的主張是什麼。先談規矩。”
滿堂安靜了一下。有人正準備翻開面前的筆記,聽到這句話之後停住了。孫傳庭挑了一下眉毛,手裡的筆放下來擱在桌面上,微微側頭看著他,示意他繼續說。
史可法繼續說道:“聯署簽了、名字定了,後頭會有人找上門來。有人想加入、有人想利用、有人想混進來先看看。如果我們不先把規矩定好,等事情來了再補就來不及了。那時候補上的規矩不是規矩,是補救。”
“那你想定什麼規矩?”孫傳庭開口了,語氣不重但直接,像是在進行一項實際的事務討論,而不是探討抽象原則。
史可法想了一下,說:“三條。第一條,凡是牽扯崇實派對外發聲的文章、宣告、聯名信,落筆之前先經過兩個人看——不是審批,是看過、確認沒有明顯漏洞。萬一有漏洞,總比發出去之後被人抓住再解釋要好。第二條,任何人以崇實派的名義在外活動之前,至少要讓在場的三個人知道。不需要多細,大致方向說清楚就行。別讓一個人在外面做了什麼,其他人一無所知,出了事大家一起背鍋。”他說到這裡停了一下,像是第三條比前兩條更難措辭。然後他繼續道:“第三條——隨時可以退。不追究,不追問。”
最後一條讓在座的人各自沉默了一瞬。有人端著茶杯的手停住了,有人低頭看了看自己的筆記邊角,有人把目光從桌面抬起來望向對面的人。沒有人反駁,但也沒有人立刻表示同意。張紹平過了片刻才開口:“‘隨時可以退’這條,是不是太鬆了一點?如果有人進來了,又走了,回頭把我們的章程拿去給別人看……”
“讓他拿。”史可法的聲音不高,但很平穩,“我們做的事,沒有什麼不能讓人看的。如果有人進來看了看又走了,說明他本來就不該待在這裡。強留的人,留下的不是人,是隱患。”
又安靜了一會兒。然後坐在右側第三位的陸大人——就是上次自薦負責聯絡外省的那位——清了清嗓子開口了:“三條我都同意。但我想加一條:如果是外省有人想加入,怎麼確認他是不是跟我們一條心?總不能來一個人寫封信就接納進來。”
“那條不用寫在規則裡。”張紹平接話了,“先讓他讀我們的文章。讀完了,如果他寫一封回信來,講了讀後的思考,講的確實是我們主張裡的內容,那就說明他讀過、想過、願意繼續談。如果只是一封信說他支援,但支援的是他自己理解的‘崇實’——那跟我們也還差著一層。”
討論進行了一個多時辰。有人對第三條提出了疑問,認為“隨時可退”會給潛在成員留下不夠嚴謹的印象;也有人認為第一條的“兩個人看稿”過於限制表達自由,擔心這會逐漸變成審查。但這些疑問都被陸續打消了——不是被說服,而是在反覆交談中逐漸找到了一種共識。三條規矩在大家的共同推敲下幾經修改,最終版本的措辭比最初的提議更加審慎和均衡。最後的版本被寫在一張乾淨的紙上,由史可法逐條唸了一遍,唸完之後問了一句:“有誰反對?”沒有人應聲。他又等了一會兒,確認了每個人已經做出決定,然後把那張紙摺好放進了聯署書旁邊的同一只木匣裡。
當天散會的時候,天色已經暗下來了。眾人走出後堂時,有人低聲說了一句“今天聊的都是規矩,一句理想都沒說”,旁邊的人接了句“規矩定了再談理想,理想才能站得穩”。這對話聲音不大,但史可法走在最後面聽見了,沒有接話。
他走出後堂之後沒有直接回值房,而是在走廊拐角處停了一下。他想起剛才討論第三條時陸大人的表情——那位年輕人提出了質疑,但在被解釋之後沒有再追問,可他的目光在桌面上停留的時間比其他人都長一些,像是在思考另一件沒有當場說出口的事情。史可法沒有深想,繼續沿著走廊向前走去。那隻木匣的蓋子已經合上,搭扣咔嗒一聲入槽,邊緣嚴絲合縫地扣緊了。透過窗紙可以看到後堂裡一盞燈還亮著,像是值夜的人還沒有吹熄它,而桌面上那張記錄著最終版三條規定的新紙已經被放進了木匣,壓在了聯署書的上層。周圍沒有人再翻開它,它就這麼靜靜地待在匣中,像是剛剛找到了一個合適的位置,現在正等著某種需要它被再次開啟的局面,好讓自己在必要的時候發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