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明搞體制改革》第756章 方案引發新一輪大討論:公平還是分化(1)

作者:蒼翠欲滴的封仙圖·3小時前

分卷取士方案進入公開討論之後,京城的輿論場從“兩派對罵”升級成了“四方混戰”。原先的崇實派與守經派各自內部也出現了分歧,有人支援分卷、有人反對分卷,有人支援但要求修改細則,有人反對但認為方向沒錯。陣營之間的界線變得模糊起來,像是一條原本清晰的分界線被風吹散了,碎片散落到各處重新組合。

匯文堂的王掌櫃在第七天做了一個統計,他把自己店裡的報紙銷量和讀者的購買偏好粗略地看了一遍,然後對夥計說:“前兩個月,買崇實派報紙的人只買崇實派,買守經派報紙的人只買守經派。這個月開始有人兩邊都買了。不是因為他們不站隊了,是因為他們想知道對方在爭論中說了什麼——好在自己說話的時候更有針對性。吵架的人也在升級,開始做功課了。”

夥計問:“那中間派呢?”

“中間派的人本來就不多。他們買了報紙也是兩邊都看,但看完了還是不說話。”

“不說話的人,是還沒想好,還是不想說?”

王掌櫃想了想:“可能是不想站隊,也可能是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還沒想好。”

這場大討論的焦點集中在一個核心問題上:分卷取士,究竟是在擴大公平,還是在製造新的分化?

支援分卷的一方認為,允許考生根據自身條件和特長選擇側重方向,是對不同地域、不同教育資源背景的考生的一種公平回應。江南的考生可以選格物和實務,西北的考生可以選經義,各有各的路可走,不再被迫在同一條跑道上用同一雙鞋跑完整個賽程。貴州那位曾經趕了七十三天路的楊同知,在一封給京中朋友的信中寫道:“分卷取士若行,貴州學子至少可以把自己擅長的經義權重調到五成以上,不必在格物科上用自己不熟悉的尺子去丈量別人做了幾十年的題目。”

反對分卷的一方認為,分卷取士表面上是給考生更多選擇,實際上是默認了“不同的人應該走不同的路”這個前提。一旦這個前提被寫進制度,它就會反過來強化“經義是給西北人學的,實務和格物是給江南人學的”這種地區刻板印象。等於朝廷在用制度承認教育不均衡的現狀,並且讓它合法化。翰林院一位編修在私信中寫道:“分卷取士不是解決不均衡,是包裝不均衡。包裝得再好看,裡面裝的東西沒有變。”

茶樓裡的一次討論中,有人把這兩種觀點比作“兩把尺子”:“一邊說分卷是給不同的腳配不同的鞋,一邊說分卷是讓不同的人走不同的路。兩個說法都對,但重點不一樣。一個在說起點,一個在說終點。”

討論持續了將近半個月,從京城蔓延到各省會、府縣、甚至一些偏遠的縣學。有人把方案抄在紙上貼在縣學門口的牆上,讓路過的學子自己看、自己評;有人在書鋪裡連續買了三天的報紙,把不同觀點剪下來貼成一冊,像是要做一份自己的“分卷取士全記錄”;也有人在給朋友的信中反覆討論同一個問題,像是要在落筆之前確認自己的立場是否經得起推敲。

輿論場上沒有人能說服所有人,但討論本身已經開始帶來一些潛移默化的轉變。原先只讀經義的人開始關注實務,原先只談實務的人開始翻閱格物入門,原先兩耳不聞窗外事的人——至少會問一句“最近在吵什麼”。如果分卷方案本身引發了分化,那討論的過程又把分化者重新引入了同一片空地。

通政司當月收到的關於科舉改革的各類上書、聯名、建議、批評、贊成、質疑,加起來已經超過三十份。通政使把這些信按日期歸檔時,發現前後的語氣有明顯的變化——最早的信件措辭激烈,像要證明某個方案對錯;最近的幾封信措辭趨於溫和,即使反對也表示“可議”“可行但需修正”,而不是“不可行”。這說明持續的討論正在幫助各方形成一種共識,即制度改革的最終目的是讓選拔更公平,而不是讓某一方壓倒另一方。在爭論的邊緣,一種新的對話方式正在形成。

當天夜裡,暖閣裡的燈還亮著。陳默坐在燈下翻看那三十多份文書的摘要,看到一半時停下來,像是要確認某件事的順序。他伸手拿起錢謙益那封“三科並重”的建議信,又拿起禮部起草的分卷方案補充說明,對比著看了一遍,然後合上卷宗放在一旁。窗外夜色已深,京城各處的討論聲逐漸低落下去,茶樓的燈熄了,書鋪的門板合上了,值房裡的燭火被先後吹熄。但那些還沒有被歸檔的聲音仍然在暗處持續著,像是火堆熄滅後餘燼裡的火星,被風吹一下又亮一下,只是還沒有人能看清它什麼時候會再次燃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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