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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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書是我親自擬的。
顧氏清辭,居東宮正位三載,未育皇嗣,本非重罪。
然其妒害宮嬪,謀傷皇孫,洩禁中語,煽動清議,毀中宮名,亂東宮序,德行有虧,不堪為儲妃。
廢太子妃位。
收冊寶、儀仗、金印。
幽居北苑,無詔不得出。
詔書一下,京城譁然。
可這一次,沒人敢替她說話。
顧夫人進宮請罪,在鳳儀宮外跪了兩個時辰,哭得幾乎暈厥。
我讓她進來。
她一見我便磕頭。
“娘娘,顧家教女無方,罪該萬死。只是清辭......她畢竟是臣婦親女,求娘娘留她性命。”
我看著她。
“她現在還能活著,是因為三個皇孫無事。”
顧夫人哭聲一滯。
我問:“顧夫人,你可看過她讓人寫的那些文章?”
她低著頭,不敢答。
“她說本宮以國本為名壓迫她,說顧雲蘿入東宮是本宮羞辱嫡妻。她放這些話出去時,可曾想過顧家的滿門榮辱?”
顧夫人聲音發顫。
“她糊塗。”
“糊塗?”我冷笑,“她每一步都算得清清楚楚。先借本宮的忍讓揚名,再借清議護身。見顧雲蘿生子,便哭著求本宮給她體面。轉身又放話攻訐中宮,甚至敢對皇孫動手。顧夫人,這不叫糊塗,這叫貪。”
顧夫人伏地痛哭。
我沒再說重話。
她是母親,替女兒求命,人之常情。
可我也是母親。
也是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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