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好東西,扁擔挑著兩個蛇皮袋往回走。深水埗的夜風吹過來,帶著燒烤和炒栗子的香味,街邊的霓虹燈在潮溼的空氣裡暈開一圈圈光暈。劉湘走在人群裡,忽然覺得自己真正屬於這座城市了——不是靠著堂叔的庇護,而是靠自己的雙手。
第三天,他遇到了麻煩。
那天下午,劉湘照例在桂林街擺攤。生意不錯,已經賣了十幾件,正蹲在地上給一個客人找零,忽然感覺頭頂的光被擋住了。抬起頭,看見兩個男人站在他面前。
一個三十來歲,平頭,脖子上掛著一根粗金鍊,穿著一件花哨的絲質襯衫,領口敞著,露出胸口一小片紋身。另一個年輕些,二十出頭,剃著板寸,穿著一件黑色皮夾克,雙手插在褲兜裡,面無表情地站在旁邊。
金鍊男蹲下來,用兩根手指翻了翻劉湘攤上的衣服,然後抬起頭,咧嘴笑了,露出一顆金牙。
“新來的?”他的粵語帶著濃重的潮州口音。
劉湘心裡咯噔一下。他在檔口的時候聽劉富貴提過——街邊擺攤的,每個月都要交“坨地費”,也就是保護費。收錢的是附近的“陀地”,即地頭蛇,他們劃了地盤,誰要在他們地盤上做生意,就得交錢。不交的,輕則掀攤,重則捱打。
“我……剛來第三天。”劉湘儘量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平靜。
金鍊男站起來,拍了拍手上的灰,慢悠悠地說:“這條街,歸我睇。你在這裡擺攤,知不知道規矩?”
“什麼規矩?”劉湘明知故問。
金鍊男伸出三根手指:“一個月三百。今天先交一百五,算這個月下半個月的。”
三百塊,劉湘心裡算了一下,自己一天淨賺兩百到三百,三百塊相當於一天多的利潤。不算多,但也不少了。想起劉富貴的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交了就交了,別跟這些人硬碰。”
沒有任何猶豫,從腰包裡數出一百五十塊,雙手遞過去,語氣恭敬:“哥,這是這個月的。下個月一號,我再交整月的。”
金鍊男接過錢,點了點數,表情有些意外——大概是沒想到這小子這麼識相。他把錢揣進褲兜,拍了拍劉湘的肩膀,力道不輕不重:“識做啦,後生仔。以後有人找你麻煩,報我‘阿強’的名字。”
說完,帶著板寸頭轉身走了。板寸頭從頭到尾沒說一句話,只是走的時候瞥了劉湘一眼,那眼神說不清是警告還是好奇。
鍾伯在一旁看著全過程,等那兩個走遠了,才低聲對劉湘說:“後生仔,你做得啱。阿強是這邊的大佬,你交了錢,他保你平安。以前有人不肯交,第二天攤子就被掀了,人也進了醫院。”
劉湘點了點頭,蹲下來繼續整理被翻亂的衣服。他的手微微有些發抖,不是因為害怕,而是因為憤怒。他上一世是個體面人,從沒被人這樣欺負過。但他知道,這是1980年的香港,街頭江湖的規則就是這樣。他不是英雄,他只是一個擺地攤的窮小子,沒資格逞強。
一百五十塊,就當交學費了。
把衣服重新疊好,站起來,清了清嗓子,又開始吆喝。
“香港時裝!針織衫、牛仔褲、夾克衫!全部批發價——”
聲音還是那麼大,還是那麼有勁。路過的人不會知道,這個笑得一臉燦爛的後生仔,剛才被人收走了半天的利潤。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還在喊,他還在賣,他還在往前走。
收攤的時候,鍾伯遞給他一袋炒栗子,說:“請你吃的。年輕人,好好幹,別怕那些烏龜王八蛋,他們也就是欺負老實人。”
劉湘接過栗子,剝了一顆放進嘴裡,又香又甜,燙得他直哈氣。
回到板間房,把今天的賬記在軟皮抄上:營業額742,成本418,坨地費150,淨賺174。加上前兩天賺的,三天淨賺將近七百塊。照這個速度,一個月能賺五六千,比在檔口打工強多了。
合上本子,躺在床上,天花板上那道裂縫在昏黃的燈光下像一條蜿蜒的河流。隔壁的粵曲已經停了,換成了一男一女的爭吵聲,隔著薄牆隱隱約約,像收音機串了臺。
在心裡盤算著下一步,擺攤只是第一步,賺的是辛苦錢。等攢夠了本錢,他要去更大的市場,要做更大的生意。1981年快到了,他知道那一年會發生什麼——內地改革開放剛剛起步,深圳特區還沒正式成立,但那扇門正在一點一點開啟。
摸了摸內袋裡那張綠白色的身份證,自己現在還沒積攢夠本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