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後,我的消費全額返現》第39章 沉默的證人(1)

作者:寒月墨染江山·6小時前

林川的視線停在那行手寫備註上。

如有人員證言,請於複核前提交合法來源說明。

劉敏站在他身側,剛才還在記錄日誌時間軸的手指頓了一下:“林總,如果交人員證言,恆輝會要求實名嗎?”

“會。”林川把清單折起,“至少要讓恆輝和律師知道人是誰。匿名線索只能提示方向,不能當作責任依據。”

這句話落下,星川幾個人都沉默了。

演示廳外的走廊比裡面更冷。趙凱已經帶雲盛的人離開,拐角處還能聽見他們壓低的腳步聲。恆輝記錄員抱著封存袋進了資料室,門口多了兩名安保,所有補充材料都要從採購系統和現場登記臺雙線提交。

林川沒有立刻給舊同事打電話。

他先讓劉敏把恆輝清單拍照歸檔,又讓何旭把“證言來源說明”拆成三欄:本人親歷、合法儲存、願意接受單獨核驗。

陳海低聲問:“現在找人,會不會被說我們臨時串供?”

“所以不能找人編。”林川看著登記臺上的鐘,“只問願不願意把已經說過的事實,按合法方式寫下來。對方不願意,就到此為止。”

何旭抬頭:“之前聯合說明那邊,我可以聯絡。可他們最怕的不是寫字,是雲盛回頭追。”

林川點開手機,找到律師的號碼:“那就先把邊界講清楚。”

電話接通後,林川只說了三件事:恆輝要求人員證言合法來源說明;星川不得承諾崗位、薪酬、法律費用之外的利益;證人只能陳述親身參與或親眼聽見的內容,不得夾帶雲盛內部檔案、客戶資料和未核驗猜測。

律師聽完,語氣很快:“可以做。讓願意說明的人到我這邊影片連線,先核身份,再做個人陳述。材料抬頭寫給恆輝複核組,不公開發布。星川員工不得在旁誘導,只能提交來源說明和律師見證記錄。”

劉敏聽見這句,肩膀微微鬆了一點。

林川結束通話電話,把手機遞給何旭:“你發訊息。原文轉述,不加一句勸。”

何旭點頭,在走廊長椅上坐下。他刪刪改改幾次,最後只發出一段很短的話:恆輝要求如有人員證言需提交合法來源說明;自願,不交換崗位,不要求提供內部檔案;只陳述本人親歷事實,律師單獨核驗身份。

傳送後,螢幕安靜了將近兩分鐘。

趙凱剛才那句“雲盛不是隻有我一個人會寫報告”,像一塊壓在每個人心口的石頭。林川知道,舊同事沉默不是全無良知。房貸、家人、離職證明、行業口碑,這些東西都能把一個人按回座位上。

手機終於震了一下。

回覆來自聯合說明群裡最早聯絡何旭的那個人。

“我可以說,但我不想露臉給星川。”

何旭把螢幕轉給林川。

林川沒有伸手接,只說:“回他,可以只面對律師和恆輝複核組。星川不看影片,不旁聽。”

又過了半分鐘,對方發來一句:“那我只說我親眼見過的。趙凱在專案事故後第二天早會要求測試、運營、專案管理辦公室統一口徑,不許任何人在客戶覆盤裡提許可權凍結和回滾預案。”

劉敏猛地抬頭。

這句話她聽過類似版本,卻從沒有人敢把它寫出來。

何旭繼續等。對方像是終於邁過了某道坎,訊息一條條彈出:早會在雲盛十五樓小會議室;參會人包括測試、運營和專案管理辦公室;趙凱要求所有對外回覆使用“林川策略調整未按流程回滾”的口徑;有人提到林川賬號當晚已經被降權,趙凱當場打斷,說“許可權流程不要在客戶面前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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