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八點二十,趙天雄的和解框架被重新攤在星川會議桌上。
劉敏剛把昨晚會談紀要打印出來,雲盛董事辦的催復郵件已經進了律師郵箱。標題很客氣,正文卻只給了一句話:請林川先生於九點前確認是否接受框架安排,逾期將視為拒絕協商。
“他們在搶時間。”劉敏把郵件頭儲存進目錄,“九點之後再發風險函,就可以說給過你和解機會。”
陳海看著檔案最後一頁,臉色不太好:“三個月內不得主動接觸雲盛存量客戶,這條要是簽了,恆輝、嘉禾、快鄰後面全會被他們拿來說事。”
“不止客戶。”聞卓把導購頁草圖合上,“它還要求不再向任何第三方作不利雲盛的陳述。那以後別人問證據來源,我們連解釋都解釋不了。”
會議室裡沒有人說“簽了也挺好”。趙天雄給出的職位和資源,對剛起步的星川來說足夠誘人,可每個人都看得出來,那不是臺階,是鎖。
林川沒有立刻表態。他把三份紙並排放開:雲盛和解框架、勞動監察受理回執、雲盛對外風險函最後一頁。
第一份說給錢,第二份說受理,第三份說他的工資、獎金和責任追償仍在內部處理中。
“律師回函。”林川說,“拒絕框架,但不寫情緒。”
律師在影片裡點頭:“核心訴求要明確。第一,不撤回勞動監察投訴;第二,仲裁預案繼續保留;第三,名譽損害證據保全繼續;第四,星川客戶溝通只按客戶授權和正式渠道推進,不接受雲盛用和解限制獨立經營。”
何旭忍不住問:“要不要把趙凱和恆輝的事情寫進去?”
“不寫結論。”林川說,“恆輝還在審計流程裡,寫進去反而給他們抓把柄。只要求雲盛停止將未定性爭議寫入客戶風險背景,保留已經發送函件的流轉記錄。”
劉敏抬頭:“那趙天雄昨晚說會讓趙凱停掉風險提醒,這句呢?”
“口頭承諾不記成結果。”林川把筆放在紙上,“我們只回正式檔案裡有的東西。”
律師很快共享了回函草稿。林川逐行看過去,把“強烈譴責”刪掉,換成“不同意”;把“雲盛惡意侵害”改成“相關事實及責任仍待依法核驗”。最後,他在結尾補了一段:
雲盛科技拖欠或暫緩結算的,不只是林川個人工資與專案獎金;對外擴散的,也不只是林川個人聲譽風險。該事項涉及專案責任歸因、員工證言形成過程、客戶風險提示邊界及普通勞動者依法申訴權利。林川不接受以補償、職位或業務資源交換撤回依法維權及沉默義務。
律師看完這段,隔著螢幕沉默了半分鐘。
“這句話會讓他們很難受。”他說,“但它沒有越界。你沒有說雲盛已經違法,也沒有說趙天雄授意,只是在拒絕交易條件。”
林川點了點頭,又把回函附件清單往下拉。附件只列受理回執、昨晚會談紀要、和解框架副本接收說明、雲盛風險函轉發路徑和工資暫緩郵件,不放恆輝審計材料,也不放舊同事證言全文。
“證言摘要也不放?”何旭問。
“不放。”林川說,“證人願意在恆輝複核組裡核驗,不代表願意被我們拿去跟雲盛談判。誰願意站出來,邊界由誰自己決定。”
這句話讓劉敏抬了一下眼。她在雲盛待過,太清楚“統一口徑”四個字背後有多少人不是不想說,而是不敢說。林川沒有借他們當籌碼,某種意義上比拒絕趙天雄更難。
會議室安靜了幾秒。
沒有人再勸他退一步。
葉辰坐在角落,小聲說:“這段會不會太硬?”
林川看向他:“硬的是事實,不是語氣。”
上午八點五十二,律師函透過律師事務所郵箱發出,同時抄送林川個人法務留存地址。雲盛人事、法務、董事辦和專案管理辦公室都在收件列表裡,客戶郵箱一個都沒有。
傳送成功的提示跳出來時,劉敏把時間戳截圖,按流程存進“雲盛勞動爭議”目錄。她的動作很穩,只有指尖在按滑鼠時用力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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