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後,我的消費全額返現》第178章 真正的目標不是星川(2)

作者:寒月墨染江山·6小時前

這時,銷售負責人敲門進來。剛簽訂單的區域零售商希望確認本地實施團隊,景衡渠道卻把原本承諾的兩名工程師改成了“一名確定、一名待協調”。

“理由是另一專案臨時提前。”銷售負責人說,“他們願意把確認期限寫到明天下午,不算違約。”

林川看完郵件,沒有要求對方恢復原安排:“讓交付組按一名工程師重新測算,不把異常交易寫進客戶回覆。另請景衡列明待協調崗位的能力要求和最晚確認時間。”

“如果他們明天還確認不了?”

“我們換排期,或者把一部分遠端實施收回來。”

這會讓星川的人更緊張,卻能先驗證景衡的變化究竟是普通資源衝突,還是持續收縮。林川不願拿客戶專案做誘餌,更不會為了追一條資本線,讓已經簽下的訂單承擔額外風險。

陳默沒有馬上答應。他把一份剛下載的基金報告放到桌上:“還有這個。七個買入雲棧的賬戶裡,有兩個在上一季度曾經出現在盛海系基金的託管變更公告裡,但公告只寫託管機構更換,不寫實際管理人。”

會議室裡安靜了一瞬。

“關聯?”劉敏問。

“只能算公開資料重合。”陳默說,“託管機構相同,不代表資金來自同一主體,更不能證明盛海在買雲棧。”

林川把報告翻到最後一頁,沒有在“盛海”兩個字上停留太久。

如果目標是星川,最直接的辦法應當是壓客戶、斷算力、抬價格;可現在出現的卻是另一種路徑:先讓供應鏈上的節點變得可以被安排,再讓星川在每一次續約、遷移和排期中重新計算成本。

“把S-001擴成兩層。”林川說,“第一層記錄三家上市公司的公開市場變化,第二層只記錄它們與星川的供應、測試、渠道關係。兩層之間不寫因果,除非有檔案把它們連起來。”

劉敏記下規則:“那結論怎麼寫?”

林川看向雲棧資料的董事提名公告:“寫事實。雲棧出現可影響董事會的集中表決權,明曜準備定增,景衡依賴短期借款。三家公司都與星川存在公開業務關係,風險從價格變化轉為控制權和交付連續性風險。”

“要不要加一句‘可能形成外圍包圍’?”陳默問。

“不要。”林川說,“包圍是結論,不是現階段證據。”

下午五點,雲棧資料再次更新臨時公告。原定下週召開的股東會提前到三天後,議案新增一項:審議與“重要客戶”重新簽署長期服務及資源保障協議。

公告沒有點名星川,也沒有披露協議內容。可附件裡的議案說明,列出了機房利用率、線路優先順序和重點客戶分級管理三項指標。

周野看完,臉色變了:“這三項正好對應我們的備用叢集。”

林川沒有讓他立刻聯絡雲棧。那份議案仍然可能只是普通的客戶分級調整,股東會也可能否決提案。

他把公告存進S-001,給這條記錄標上“需在股東會後複核”。

螢幕右下角,三家新訂單的交付倒計時還在走。另一邊,雲棧股東會的倒計時已經縮短到七十二小時。

林川終於確認,真正需要防守的地方,可能從來不在星川的辦公室裡。

有人正在試著把星川必須經過的路,先變成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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