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後,我的消費全額返現》第186章 同樣的受害者(1)

作者:寒月墨染江山·6小時前

蘇清月寫下的四個詞,旁邊的空白只維持了一個晚上。

第二天上午,她把一張表推到林川面前。表上有五家企業,橫向都是大額訂單、擴產、撤單、收貸和資產處置,縱向卻有兩行被整條劃掉。

“五家裡只有三家能繼續查。”她說,“一家只是客戶倒閉,另一家的貸款本來就逾期。硬算進去,數量好看,證據會變壞。”

林川先看被劃掉的兩行,再看剩下的名字。

恆遠不是唯一一家。

三家企業分別做電機線圈、工業繼電器和精密模具,出事時間前後相差六年,所在區縣也不同。它們沒有共同股東,貸款銀行不是同一家,最後接手資產的公司名稱更沒有重複。

表面上,彼此毫無關係。

蘇清月沒有從趙家的公司名單往外找,而是先翻十年前的法院處置公告和地方企業登出資訊。她篩出二十七家在接到大單後兩年內停產的製造企業,再逐一剔除質量糾紛、長期欠稅和經營者轉移資產的樣本。最後留下的五家,也分別查了採購合同是否真實、擴產是否實際發生、撤單理由有沒有對應的終端專案。

桌邊還放著一疊沒有列進表裡的材料。有的企業只是賭錯了市場,有的老闆把貸款用去買房,還有一家確實交不出合格產品。蘇清月把這些反例一併保留,因為它們恰好說明,製造業倒閉不必都歸到陰謀上。剩下三家之所以刺眼,是因為每一家原本都能運轉,每一家都在同一類大單出現後突然失去所有緩衝。

“共同點在哪?”林川問。

蘇清月把三份舊採購公告翻到蓋章頁。

“下單主體都不是現在的雲盛科技,但沿股權往上查,當時分別由雲盛實業、啟程產業和臨江通達控股。這三家公司在對應年份的實際控制人,都是趙天雄。”

第一家宏達線圈廠收到的訂單,是上一年度營業收入的兩點四倍。為了增加繞線裝置,廠主抵押了兩間車間。首批交付前十天,採購方以終端客戶調整為由取消訂單;十六天後,銀行要求補充擔保,廠房半年後進入處置。

第二家東盛電子沒有被提前收貸,卻在撤單後被上游起訴,賬戶和庫存同時凍結。接手其土地的安洲發展,當時有一名法人股東來自趙家控制的投資公司。

第三家永固模具最慢,從訂單終止到資產轉手用了十一個月。但它的核心裝置先被一家租賃公司取走,後來出現在雲盛實業的固定資產清單裡。

“不是每一步都一樣。”蘇清月說,“銀行處置、司法拍賣、融資租賃,走的程式各不相同。現有材料也不能證明銀行、法院或者供應商知道採購方想做什麼。”

林川看著三條時間軸。真正重複的不是某一份檔案,而是順序。

先用遠超企業承受能力的訂單推動擴產,再在資金投入最深的時候撤掉收入。等債務規則把企業壓到失去議價權,趙家關聯主體才從不同入口接走土地、廠房或者裝置。

“當事人呢?”他問。

“宏達已經登出,原廠主還在臨江。我只說在查十多年前的企業處置,沒有提恆遠,也沒有提趙家。他同意見面,但不接受錄音。”

下午,兩人在舊汽配城後面的一間修理鋪見到了宏達原廠主。

老人沒請他們進辦公室,只從生鏽的鐵櫃裡取出一個檔案袋,站在操作檯邊翻。

“當年也有人問過。”他說,“問我為什麼明知道訂單太大還敢接。合同蓋著章,人到廠裡看了三次,連新增裝置擺哪兒都替我畫好了。我憑什麼不信?”

他說到這裡,手指停在一張催款函上。

“後來呢?”蘇清月問。

“後來他們說市場變了。銀行說抵押物不夠,買裝置的說我該還錢。廠房賣掉以後,欠款還差一截。”

“誰買的廠房,您當時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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