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特港澳旅遊記》第59章 :九龍塘·舊宅回望(1)

作者:雪君秋·9天前

臺北的第三天,養母從衣櫃深處翻出一件舊外套遞給我,說穿上,三月的臺北還涼。外套是深灰色的燈芯絨,領口磨得發亮,肩膀的尺寸剛好合我的身形。她看著我穿好,眼神里有什麼一閃而過,但什麼也沒說,轉身去了廚房。

那件外套是陳懷遠的。衣領內側用針線繡著一個小小的字,線跡歪斜,像是月明的手藝。

我站在客廳裡,養母在廚房煮湯,砂鍋蓋子的縫隙裡冒著白汽,當歸和黃芪的氣味飄過來,暖而苦。惠欣坐在沙發上看陳懷遠那本藍皮筆記本的最後一頁,翻來覆去地看那行潦草的字——抽屜裡還有一封信是寫給你的,你要看。

抽屜,但我們開的那個抽屜裡沒有信。惠欣把筆記本合上,他說的是另一個抽屜。暗的。

我們重新回到書房。這一次我把書桌周圍的牆壁一寸一寸地摸過去,惠欣檢查書桌底部和抽屜後面的夾層。天光從窗外斜照進來,把書桌的木紋照得很清楚。我蹲在書桌底下,手指沿著桌板背面的木紋滑過,在靠近右腿的位置摸到一小塊微微凸起的區域,形狀不太規則,像是後補上去的木頭。

惠欣遞過來一把小刀。我用刀刃沿著那塊木片的邊緣輕輕撬了一下,木片動了,露出後面一個扁平的凹槽。凹槽裡躺著一本舊的黑色皮面日記簿——比之前那本藍皮的小一半,厚度只有一釐米左右,封面上沒有任何標記。

我把它拿出來的時候,感覺分量比看起來要重一些。翻開封面,扉頁上寫著一行字:這本日記的最後一頁有密碼。打開了之後,你就能看到所有的真相。是陳懷遠的筆跡,但寫得比平時更用力,筆畫末端微微顫抖。

我直接翻到最後一頁。上面沒有文字,只有一行數字,用鉛筆寫的,很淡——0。1993年6月15日。我出生的那天。

惠欣把書桌上方的牆壁再次檢查了一遍。這一次她的手指在牆面上一塊看似普通的石膏板邊緣停下來,輕輕按壓,那塊石膏板沉進去半釐米,發出咔的一聲。牆壁上彈開一道暗門,大約二十釐米見方,裡面嵌著一個金屬小匣子。

匣子沒有鎖,但蓋子上刻著一個數字輪,六位。我把0撥進去,蓋子自動彈開了。

裡面分兩層。上層放著一疊照片,是月明和我的——滿月、百日、半歲,每一張的背面都寫著日期。照片裡月明抱著我,她的臉比惠欣記憶中的還要年輕,下巴尖尖的,笑起來眼睛彎成兩道月牙。有一張是她把我舉過頭頂,陽光從背後打過來,把她的頭髮照成金棕色,我小小的拳頭攥著她的一縷髮梢。

下層是一封信。信封很厚,牛皮紙,上面寫著阿明親啟,字跡圓滾滾的,是月明的字。

我拆信的時候手指不太聽使喚。信封裡裝著四張信紙,每一張都寫滿了,藍鋼筆的字跡很密,有些地方墨水洇開了,像是寫到一半有水漬落在紙上。

信是1994年夏天寫的,比陳懷遠那些沒有寄出的信晚了幾個月。月明在信的開頭說,她不知道這封信會由誰在什麼時候看到,但她要把它寫下來,因為她怕有一天她會忘記,或者她已經不在了。

阿明,如果你看到這封信,你已經長大了。媽媽有很多話想跟你說,但這封信先說最重要的一件。

月明在信裡寫,陳懷遠在船上的時候認識了一個做古董生意的人,那人常年在東南亞和歐洲之間走貨,有時候會把一些特殊的東西夾在貨輪上運。陳懷遠幫他帶過幾次貨,以為只是普通的工藝品。1993年夏天,那人忽然找到陳懷遠,讓他幫忙運一件東西去里斯本——一件青銅錯金銀龍紋壺,說是戰前從中國流出去的文物,買家在葡萄牙。陳懷遠答應了。

你爸爸帶那件東西走的那天晚上,我才知道那東西到底是什麼。月明在信裡寫,他走之前來找我,把那件東西的來龍去脈跟我說了。那是一件戰國時期的青銅器,1930年代從中國流出,輾轉到了歐洲。1993年有人要透過地下通道把它從香港運去里斯本,交給一個叫海洋之友的商會。那件東西牽扯太多人了——當年把它帶出中國的人、倒賣的人、買它的人、還有每一個經手過它的國家,至少三個國家的涉事人員。如果有人發現它還在流通,所有經手過的人都逃不掉。

月明在信裡說,陳懷遠走之前把這件文物的照片和經手人名單留給了她,讓她保管。如果出了事,這些東西就是證據。如果沒出事,等我回來再把它還給我。

陳懷遠沒回來。

月明在1994年春天從張景文那裡知道陳懷遠在里斯本被帶走之後,她明白了——那件青銅壺出了問題。也許是走漏了訊息,也許是買家那邊有糾紛,也許是某一條線的某個人反了水。陳懷遠落地就被控制,說明有人在里斯本等著他。那件東西被截住了,或者在半路上消失了。

月明在信裡寫:我去找了張景文,讓他幫我把那些證據收好。我手裡還有一份名單和一張那件東西的照片。我決定把它們藏起來。不能留在香港,也不能回澳門。我要帶著證據去一個所有人都找不到的地方,等你長大。等你有了判斷力,等你有了真相的重量——那時候你就知道該怎麼用這些東西。

阿明,媽媽不是為了躲起來而躲起來的。媽媽是為了讓你以後能看到真相才躲起來的。你爸爸沒有做錯事,他被人利用了,被人當成了那條鏈條上的一環。那件青銅壺如果現世,會牽連三個國家的人,每一個都比你爸爸更早踏進這趟渾水。但真相就是真相。等你長大了,等你有了足夠的力量去承受它,你就來找。你來找的時候,那些證據會在一個安全的地方等你。

信的最後一段,月明的字跡變得很輕很細,像是寫到後來已經沒有太多力氣。

阿明,媽媽可能等不到你長大了。媽媽最近總是睡不著,一整夜一整夜地睜著眼睛看天花板。我總覺得你爸爸在里斯本還在等我,他以為我過完中秋就會去。我買了10月5號的機票,但我沒趕上那班飛機。我跑到廟街去找張景文,路上摔了一跤,手被碎玻璃割了。那天晚上阿財蹲在巷子裡用毛巾包住我的手,我知道我趕不上了。我從那時候就趕不上了。

但我還是想再等等。等一個月,等一個冬天。如果到了除夕你爸爸還是沒有訊息,那媽媽就去找他。不是去里斯本找他,是去一個更遠的地方。你不要怪媽媽,媽媽只是太累了。

阿明,媽媽愛你。雞蛋花是澳門的花,你以後回澳門,看到路邊有雞蛋花開了,那就是媽媽在跟你說話。晚安。

信到這裡結束了。我把四張信紙疊好放回信封裡,信封的背面畫著一朵小小的雞蛋花,五個花瓣,和戒指盒子裡的那張紙條上畫的一樣。雞蛋花的下面還有一行很小的字:這件外套的口袋裡,還有一件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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