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副秘書長在加拿大被找到,是在他跑了之後的第四個月。
那天上午,沈岸給我打了電話,讓我去市局。我到的時候,沈岸坐在會議室的桌邊,面前放著一份傳真。是公安部發來的,上面寫著何副秘書長的名字和在加拿大的地址。
“林默,加拿大警方在溫哥華找到了何副秘書長。他住在他老婆的公寓裡。公寓是租的,兩室一廳,在溫哥華市中心。他平時不出門,只偶爾去超市買東西。加拿大警方已經把他監控起來了。”
“引渡程式啟動了?”
“啟動了。公安部已經正式向加拿大提出了引渡請求。中國和加拿大有引渡條約。何副秘書長在加拿大的身份是逃犯,簽證已經被登出了。他現在屬於非法滯留。加拿大警方隨時可以拘留他。”
沈岸把傳真收好。“省紀委的周處長說,何副秘書長在加拿大的這四個月,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他老婆的公寓租金是從國內轉過去的,但何副秘書長在國內的資產全部被凍結了。他老婆的賬戶也凍結了。他們在加拿大的生活,全靠帶出去的現金撐著。四個月了,現金快用完了。”
“他跑的時候帶了一個公文包。”
“對。公文包裡是現金。大概幾十萬。換成加元,夠在溫哥華生活半年。但他沒有收入,沒有銀行賬戶。半年之後,他就撐不下去了。”
“所以他會被遣返。”
“對。引渡程式需要時間,但加拿大警方已經在走程式了。何副秘書長在溫哥華的每一天,都是在耗時間。他的現金快用完了,他老婆的簽證也快到期了。他們回不來了。”
沈岸靠在椅背上,看著天花板。“林默,何副秘書長跑了四個月,以為可以躲過去。但他不知道,周志遠的筆記本已經交到了省紀委。U盤裡的名單已經錄入了系統。他在加拿大的公寓裡,每天晚上看新聞,看有沒有人被遣返。他的日子,比在看守所還難熬。”
“他為什麼不回來自首?”
“他怕。他知道自己收了多少錢,簽了多少字。他回來,就是死緩。他不回來,在加拿大躲著,至少還能活著。但他撐不了多久。現金用完了,他老婆的簽證到期了,他們只能回國。到時候,加拿大警方會在機場等著他。”
沈岸站起來,走到窗前。“林默,省紀委那邊說,何副秘書長的引渡程式可能需要半年到一年。但不管多久,他跑不了。證據在這裡,證人在我們手裡。他回來那天,就是審判那天。”
“他老婆呢?”
“他老婆的簽證也到期了。他們在加拿大的身份都是非法的。加拿大警方可以隨時拘留他們。但引渡程式要走完,可能還要等幾個月。”
沈岸轉過身來。“林默,何副秘書長的事,省紀委在跟。我們繼續辦手頭的案子。省廳那邊,方局長說有一個新案子。城西的一個工地,挖出了遺骸。法醫的結論是‘待查’。讓你去看看。”
“又是城西。”
“對。城西老工業區。化工廠的案子剛結,又挖出了遺骸。可能跟化工廠有關,也可能沒關係。你去看看。”
“好。”
我走出市局大門,騎上電動車往省廳趕。路上接到了老韓的電話。
“林默,城西那個工地又挖出了一具遺骸。施工隊說是今天上午剛挖到的。在化工廠舊廠區的東側,一個廢棄的倉庫地基下面。死亡時間大約二十年。顱骨有鈍器傷。”
“第六具。”
“對。化工廠的案子我們剛結了五具。這是第六具。可能還有。”
“DNA樣本送過來了嗎?”
“送過來了。正在比對。你到省廳的時候,結果應該差不多出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