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記錄恢復到最後一條,是發給陳默的:
“阿默哥,你那臺備用機今晚在工作室嗎?我想拷個東西。”
“在倉庫。正好,你幫我拿個燈架。”
我盯著“倉庫”兩個字。
那天晚上,唐朵朵沒有直播,沒有拍攝。
倉庫裡沒有燈要拿。只有一個人,在等另一個人的屍體。
我翻出重生那天的直播回放,把那一段又聽了一遍。那句【......就這麼說出來了】,還在。
我打電話給唐朵朵:“那天你第一次來我家直播,除了你,還有誰?”
“就陳默啊,還有誰。”
“陳默那天,一直待在鏡頭後面?”
“對啊,他不一直在那嘛。悶葫蘆一個,幹活倒是挺認真。”
唐朵朵想了想:“對了,那天他還說你家採光好,適合拍片。他還問我能不能以後借你家拍外景呢。”
我握手機的手,僵住了。
那天站在鏡頭後面的人,只有一個,陳默。
原來那句話,是他的。他從那天起,就想借我的家,拍他的“片”。
我試著回想陳默說過的每一句話。
他跟我說的不多,可每一句都繞著鏡頭、光線、走位打轉。
他的惡念,裹在工作裡,我一個字都聽不見。
第二天一早,我把所有東西擺在刑警隊長面前:獨白小號的裝置資訊,小滿的聊天記錄,認罪影片的打光和時間碼,客廳裡那隻眼睛。
隊長聽完,沉默了很久。
“這些證據,”他說:“能支撐傳喚。定罪,不夠。”
“他有本事在動手前,把所有東西刪得乾乾淨淨。”
“所以呢?”我問。
“所以得等他動手的時候,抓個現行。”
隊長看著我:“你願意當那個餌嗎?”
“我等了很久了。”我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