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看完,笑了。
“我七次自殺,哪一次不是被你們逼的。”
“現在倒成了我的罪證。”
當天下午,我撥通許律師的電話。
“三甲醫院精神科,獨立評估,越快越好。”
他說:“早該做了。”
【系統提示:檢測到定罪行為——“精神不穩定,無民事行為能力”(司法程式,未經查證)】
【定罪人:宋衍(申請人)】
【觸發十倍冤罰·同維反噬:你被冤“瘋”——宋氏“失智”判定升級至司法層面,申請材料將反噬為宋氏自身決策失序的證據】
【冤罰執行中】
我翻出抽屜裡那本舊日記。
七次就醫記錄,七份出警編號,七段醫院監控的調取申請。
從第三次自殺起,我就在留。
那時候我以為,留著是為了有一天,有人肯聽我說話。
現在我知道了——
留著,是為了有一天,我自己說話。
當晚,我坐在出租屋裡,閉上眼。
【系統提示:能力使用——初級真相還原(每日限一次)】
【請指定目標爭議事件】
“簽字那天。他說不需要證據的時候。”
畫面在我眼前鋪開。
三秒。
宋衍說那句話的時候,眼睛沒看我。
他在看桌上那張入院單。左上角,有一行小字。
我湊近。
列印編號:PS-0923。
畫面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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