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趙頭把紙質回執編號唸了一遍:“秦主任交代過,中心不碰法院卷宗,只認頁數和時間。原卷二百三十四頁,少一頁,今天在場的人都得寫說明。”
庫管聽完,收回了對陳清泉的稱呼。
她把登記簿推過去:“調閱人,請補籤。院檔案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重點卷宗一環一簽,誰接觸誰負責。”
公證員核過封泥編號,又調出四個月前留存的封存照片:“編號DFC047,壓痕位置一致,封泥完整。陳院長,請在拆封前確認欄簽名。”
“我籤總表,過程欄讓庫管籤。”
“調閱人欄只能由本人填寫。這份辦法由京州中院辦公室三年前印發,公證處按貴院制度執行。”
陳清泉拿起筆。
進門時,他把工作證拍在登記臺上,三句話便讓庫管開櫃。
此刻筆桿壓在虎口處,落下第一個“陳”字後停了兩秒,墨水在起筆處積成圓點。
他解開襯衫領口的扣子,補全了姓名。
掃描器開始進紙。
每完成一頁,螢幕便登記頁碼、生成校驗值,再與四個月前的摘要比對。
公文包夾層裡的重製檔案失去了用途。
抽走一頁,頁數會變。
替進一頁,文字摘要和紙面壓痕都過不了核驗。
第六頁進入掃描口,公證員按住檔案上沿:“調解記錄載明,第三方受讓主體未完成實繳,股權轉讓效力留待另案確認。請核對,這一頁是否屬於本次評查範圍?”
陳清泉伸手擋住進紙槽:“案件內容涉及商業秘密,不能上傳外部網路。”
“裝置不接公證處外網,只連巡視組隔離終端。您申請複核股權調解程式,這一頁屬於核心材料,不能跳過。”
中心辦公室裡,安全聯絡員透過加密座機報出掃描進度。
林建國壓住話筒:“要不要申請檢查他的公文包?替換件多半就在裡面。”
秦風靠回椅背:“別碰。巡視組依法查什麼,由巡視組決定。我們只保原卷,越過這條線,今天的程式就會被他抓住缺口。”
登記臺前,陳清泉已經填寫第三張確認單。
老趙頭抱著封套站直了腰,庫管在每個頁碼後加蓋核驗章,稱呼也從“陳院長”改成了“調閱人”。
公證員將最後一欄推到陳清泉面前:“請填寫具體評查事項,不能只寫案件複核。”
陳清泉盯著空欄,筆尖停在紙面上方。
“寫股權調解程式複核。”
“請完整填寫,再確認卷宗二百三十四頁,調閱期間未增頁、未減頁、未替換原件。”
他落筆簽完,公證員把借閱單送進掃描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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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清陳:人閱調,完收接案檔【:執回出彈即隨幕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