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晚上十點,林誠的車停在了一條僻靜的街道上。
這裡是港島廉政公署總部大樓的後門所在。大樓的主體建築是一棟灰白色的高層建築,正面掛著廉署的標誌,莊嚴肅穆。而後門則是一條窄巷,路燈昏暗,行人稀少,只有幾個監控攝像頭在黑暗中閃著微弱的紅光。
林誠坐在駕駛座上,看了看手錶。十點過五分。韓鋒說的時間是十點半,他提前到了。
他熄了火,靠在椅背上,閉上眼睛,在腦子裡過了一遍待會兒要跟方誌文說的話。他知道,這次見面是他最後的機會。如果不能在方誌文這裡取得突破,他就只能用劉永年提供的材料走常規的法律途徑。但那樣的話,時間上很可能來不及。
十點二十分,林誠的手機震了一下。他拿起來一看,是韓鋒發來的訊息:“可以過來了。後門有人接你。”
林誠收起手機,下了車。他穿著一件深色的夾克,戴著一頂棒球帽,帽簷壓得很低,遮住了大半張臉。他快步穿過馬路,走到廉署大樓的後門前。門虛掩著,他推開門,閃身走了進去。
門後是一條狹窄的走廊,燈光慘白,牆壁是淺灰色的,空氣中瀰漫著一股消毒水的味道。走廊盡頭站著一個穿著廉署制服的中年男人,身材魁梧,國字臉,看起來大概四十多歲。他看到林誠進來,點了點頭,沒有說話,轉身在前面帶路。
林誠跟在他身後,穿過幾條走廊,拐了幾個彎,來到了一間審訊室門口。中年男人停下腳步,掏出鑰匙打開了門,然後側身讓開,示意林誠進去。
林誠走進審訊室。房間不大,大約十來平方米,中間放著一張金屬桌子,桌子兩側各有一把椅子。牆上沒有窗戶,只有一盞日光燈吊在天花板上,發出嗡嗡的低響,光線白得刺眼。
方誌文已經坐在裡面了。
他穿著一件橙色的拘留服,頭髮有些凌亂,下巴上冒出了青色的胡茬。他的臉色很蒼白,眼窩深陷,看起來比上次見面時憔悴了很多。但他的眼神依然銳利,像一頭被困在籠子裡的野獸,充滿了警惕和敵意。
他看到林誠走進來,嘴角扯了一下,露出一個嘲諷的笑容:“林先生,真沒想到你會來看我。”
林誠在方誌文對面的椅子上坐下,說:“方局長,在這裡過得還習慣嗎?”
方誌文冷笑了一聲:“託你的福,還不錯。一日三餐有人送,睡覺有人看,比我以前住的五星級酒店還周到。”
林誠沒有理會他的諷刺,說:“我今天來,是想跟你做一個交易。”
方誌文說:“交易?我現在這個樣子,還有什麼資格跟你做交易?”
林誠說:“你有。你手裡有我想要的東西。”
方誌文盯著林誠,沒有說話。
林誠繼續說:“李德康訂了下週三飛溫哥華的機票。他要跑。”
方誌文的瞳孔微微收縮了一下。雖然他很努力地掩飾,但林誠還是捕捉到了那一瞬間的震驚。
方誌文說:“他跑不跑,跟我有什麼關係?”
林誠說:“他跑了,你就是唯一的替罪羊。他在港島做的那些事,最後全都會算到你頭上。你替他扛了這麼多年,到頭來他丟下你一個人跑路,你甘心嗎?”
方誌文的臉色變得有些難看。他沒有說話,但他的沉默已經說明了一切。
林誠趁熱打鐵:“方局長,我知道你手裡有李德康的犯罪證據。你在證監會幹了這麼多年,經手的案子不計其數,你一定留了一手。只要你把這些證據交出來,我可以幫你爭取減刑。”
方誌文抬起頭,看著林誠,說:“我憑什麼相信你?”
林誠說:“你沒有選擇。你現在被關在這裡,外面的人沒有一個敢幫你。只有我,能給你一條活路。”
方誌文沉默了很長時間。他的雙手被銬在桌子上,手指在桌面上輕輕敲擊著,發出單調的聲響。他的眼神在閃爍著,顯然在進行激烈的思想鬥爭。
林誠沒有催促他。他知道,方誌文需要時間來做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