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調查把三份材料單獨標成最高優先順序。
材料持有人己經去世,通知只能送達繼承人。周氏法務提出一次性補償,金額不高,條件卻很明確:家屬簽字後,不再追究歷史使用。
盛梔意看完方案,問沈今禾:“家屬知道材料被用在哪裡嗎?”
“不知道,只收到過一封統一說明。”
“那就不能籤。”
周氏法務解釋,很多專案己經結束,補償是最有效率的處理方式。
“效率不是替別人閉嘴。”
她要求先列清每份材料的使用場景、公開時間、交易專案和收益歸屬。
第一份材料曾被用於基金會展覽。
第二份材料出現在集團內部培訓。
第三份材料卻出現在一場海外併購演示中。
演示檔案裡沒有作者姓名,只標註“周氏原創樣本”。
沈今禾把截圖放大。
“這己經不是單純的歷史展示。”
“查併購結果。”
結果很快出來。
那場併購最終沒有完成,但周氏基金會因此獲得了下一輪合作優先資格,相關贊助款進入了基金會賬戶。
家屬從未聽說過。
盛梔意要求周氏把收益、合同和演示版本一併交給繼承人。
對方反問:“這樣會引發更多糾紛。”
“糾紛己經存在。”
“您為什麼要替他們追?”
“我不替他們追。”
她把檔案退回。
“我只是要求你們停止替他們決定。”
三名繼承人收到完整材料後,第一反應都不是索賠。
其中一位繼承人來材料館取影印件,進門前先問聞霜:“這裡是不是隻接待專業人士?”
聞霜把訪客牌遞給她:“今天只要認識自己的名字就能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