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留首件作品在海外材料館正式落地。
展廳沒有使用周氏舊宣傳圖,所有展示、拍攝和課程許可權都單獨標註。
盛梔意站在展品旁,看著燈光落下,終於覺得這件作品真正回到了自己手裡。
工作人員把展籤遞給她,先讓她確認中文、外文和數字日期是否一致。她逐項看完,又走到展櫃後檢查固定扣,確認觀眾只能觀看,不能隨手拆取。
“這些都要寫進交接單嗎?”工作人員問。
“寫。交接單不是給今天看的,是給下一位接手的人看的。”
對方點頭,把最後一格也補上。
材料館負責人把永久合同遞給她。
合同寫明,西項授權規則適用於今後所有駐留藝術家,不再只是她這一期的特殊安排。
“你確定要把規則保留?”她問。
“當然。”
“會增加稽核成本。”
“也會減少後續爭議。”
盛梔意簽下名字。
簽字筆在最後一頁沒墨了,工作人員連換兩支都寫不出來。
聞霜在影片裡說:“這合同看來也要先確認筆的使用權。”
盛梔意從桌邊拿出自己的鉛筆,在合同簽名處補上名字:“鉛筆可以,痕跡留得住就行。”
材料館負責人笑著在旁邊加蓋印章,永久合同正式生效。
國內周氏的資格複核卻再次延期。
三份繼承材料仍有一份沒有完成收益清算,基金會希望先支付補償,再取得家屬簽字。
周聿珩拒絕了。
“先完整披露使用記錄。”
董事會說,家屬己經同意收錢。
“收錢不代表知道全部事實。”
他讓律師補交演示檔案、收益表和基金會賬目。
海外審查機構因此將複核延後兩週。
周氏董事會當天收到延期通知,會議室裡有人把檔案翻了好幾遍,想找出一條可以提前恢復資格的例外。合規委員只指出一處空白:第三份繼承材料的收益去向仍未完整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