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他一天比一天瘋》第211章 她收到一份海外駐留邀請(2)

作者:兜兜賤兮兮·2天前

“邊界要能被記錄。”

合同增加了三頁附件。林妍負責校對時發現英文版把“退出”翻成了“終止合作”,她立刻標紅,要求改成可由單方發起、無需對方同意的退出權。

“翻譯也會偷換概念。”她說。

“所以才要逐字核對。”盛梔意回答。

駐留邀請的訊息傳回梔光團隊。有人擔心她離開後標準會失去方向,沈硯提出由三名代理人分擔許可權,避免出現一個人替她做全部決定。

盛梔意同意先設計代理方案,再決定是否接受邀請。她把駐留期間的主持權、簽字權和緊急迴避權分開列出,任何一項都不允許自動延伸。

周聿珩從公開工作組公告裡得知駐留計劃,沒有首接聯絡她。隔了一天,他透過關聯方備案渠道提交一份說明,確認周氏不會介入駐地招募、採購和專案評審。

盛梔意收到備案回執,只回了兩個字:“己收。”

她簽下駐留意向書,沒有立刻公佈出發日期。三個月的海外駐留,意味著梔光將有一段時間不在她親自主持下執行。

她把代理許可權、迴避事項和緊急聯絡人逐項寫進檔案。檔案最後一頁提醒:駐地與周氏舊專案同城,任何私人探訪須先申報並經監督委員批准。

當晚,國際工作組發來補充通知,稱駐地附近一處舊倉庫即將清退,裡面可能存有早期樣本和一臺登記為“個人物品”的舊平板。

她把倉庫清退通知轉給顧遙,要求在合同里加入物品保全期限。無論駐留是否按時開始,舊倉庫都要先完成封存和交接。

她在意向書旁邊另放了一份風險清單,確認每一項都有人負責,不讓遠行變成團隊無人看守的空檔。

出發前,她把清單影印三份,分別交給研究、財務和監督負責人。

她要求工作組先封存舊倉庫,再安排獨立人員清點。駐留負責人提醒,倉庫租約只剩七十二小時,若不及時決定,物品可能被統一處理。

盛梔意把清點方案拆成兩步:先拍照、編號、稱重,再由監督委員決定是否開封。她不接受“時間緊”作為跳過記錄的理由。

林妍看著三頁清點流程,問:“我們是不是連灰塵都要登記?”

“如果灰塵裡有纖維,就要。”

“那我帶口罩,免得留下個人痕跡。”

笑話說完,林妍真的去領了防護用品。駐地安全團隊在倉庫門口貼上封條,封條編號和舊工作室檔案盒的編號並不相同,卻使用了同一類防偽紙。

國際工作組要求她提前支付駐地押金。她查過合同,發現押金賬戶由當地一家代理公司代收,代理公司曾經為周氏舊海外專案提供過行政服務。

盛梔意要求更換託管賬戶,並將代理公司列入利益申報。工作組同意後,駐留合同才進入簽字流程。

周聿珩從公開備案看見賬戶更換,沒有透過周氏提供替代公司,只把舊專案的服務記錄交給顧遙。

顧遙回覆,駐地的安全和資金邊界己經寫入合同,周氏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現場決策。

盛梔意簽下最終意向書。出發日期定在下月五日,代理手冊、迴避條款和緊急聯絡人同時生效。

她收起檔案時,倉庫門禁系統發來一條提示:有人在封條生效前,用舊平板的裝置號申請過一次臨時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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