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越的出境材料在下午送達。
監管人員將住址與租賃記錄交叉比對,發現他三年前登記的地址位於南港舊港區。一棟職工宿舍己經拆遷,原門牌改成了海鮮市場的倉庫編號。
林曼拿著平板導航:“地圖說從這裡首走,經過一間海鮮市場,再右轉。”
“你確定不是去買菜?”林妍問。
“導航不會騙我。”
半小時後,車隊停在海鮮市場門口。導航終點顯示己到達,眼前卻只有一排賣螃蟹的攤位。
攤主聽見他們詢問舊倉庫,指著後面的小巷:“倉庫在裡面。先買一箱螃蟹吧,空手進去不吉利。”
林曼認真問:“螃蟹能作為調查經費報銷嗎?”
顧遙看她:“不能。”
攤主把一隻螃蟹舉起來:“它可以作為證物嗎?”
眾人笑了起來。最後林曼還是買了一小箱,理由是“現場人員需要補充蛋白質”。
舊倉庫的捲簾門己經生鏽,門上貼著拆遷通知。監管人員聯絡房東後,確認顧越的租期只持續了三個月,租金由顧承川辦公室代理賬戶支付。
“顧越本人來過這裡嗎?”顧遙問。
房東翻出登記:“簽約那天來過一次,之後都是一個女人來取東西。”
“什麼樣的女人?”
“戴帽子,話很少,右手拿著玻璃燈。”
盛梔意看向許澄。許澄搖頭:“我交出的燈沒有離開過監管站。”
“可能是同款。”盛梔意提醒,“先查監控。”
倉庫監控只儲存了十七天,三年前的畫面己經覆蓋。房東卻交出一張舊取件條,取件編號為L-3,時間比母親音訊裡的金屬聲早十二小時。
簽收人一欄只寫了一個姓:盛。
葉瀾看到取件條後,解釋自己為何會成為顧越的緊急聯絡人:“他當年幫過公益站,我只是確認他是否安全。顧越沒有家人,填聯絡人時就寫了我的號碼。”
“你知道他在南港租倉庫?”
“知道。他說要暫存基金資料。”
“你看過資料嗎?”
“沒有。每次他讓我來,我只負責送鑰匙或接電話。”
顧遙記錄完,把她的通訊記錄與租金轉賬分開核驗。葉瀾的手機裡有三次未接來電,號碼來自顧越的臨時卡,通話時長都不到一分鐘。
林妍問:“你為什麼不問他具體做什麼?”
葉瀾笑得很苦:“我問過。他說,知道得越多,越容易把別人拖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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