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放邊關,我把荒城建成天下第一》第79章 賬冊上的城,要和城裡的一樣(1)

作者:媽哩媽哩空·7小時前

磚場賬上有一萬二千四百八十塊可用磚,現場卻只有九千三百一十塊。

差額三千一百七十塊。

周惟正沒有讓人封磚場,也沒有先扣管事。他把總賬放在磚垛旁邊,讓徐墨、磚場管事和三名負責領料的工頭一批批往回對。第一處很快找到:第二批過渡屋已經領走一千七百六十塊磚,屋場有領料籤,磚場卻只在每日出料小冊上記了,沒有抄回總賬。第二處是西側雜用水溝用了九百四十塊舊磚,水務賬記了工程消耗,磚場仍把它們算在庫存。最後四百七十塊不是完整磚,而是破磚和半磚,已經運去中轉池與溝坡做墊層,原賬卻仍按“可用整磚”計算。

三處加起來,正好三千一百七十塊。沒有人偷走一車磚,可賬上的荒城和真正的荒城已經分成了兩座。

磚場管事鬆了一口氣,第一反應是:“既然都找到了,補回去就行。”

周惟正說道:“今日能靠你們三個人記得住,二十日後呢?半年後呢?若換一個管事,他只看見賬上少了三千多塊,是先抓人,還是先去每個工地問?”

顧長安讓所有公共材料從這一天起增加“狀態”一欄。不再只有入庫、出庫兩個詞,而是分成在庫可用、已經領出、專項預留、借出待還、維修中、報廢待處理和已消耗。破磚不能繼續假裝是整磚,已經送到屋場的木料也不能一邊算在工地,一邊仍算在倉裡。材料一旦換狀態,原編號保留,但必須寫去向和經手。

這套辦法當天就讓工坊又暴露出第二個問題。木料場賬上寫著可用梁木一百零六根,現場確實也有一百零六根,看起來毫無差錯。可陸小滿翻到工程排程時發現,其中四十二根已經明確留給第二批過渡屋,十八根留給醫棚修頂,十二根準備換北門牲畜棚腐梁。真正可以臨時調動的只有三十四根。若只看“現場數量”,任何部門都會覺得荒城還有一百多根木料可以拿。

顧長安說道:“以後庫存要寫兩數。實有多少,可動多少。”

於是所有關鍵材料再加一列“已佔用”。實物仍在倉,不等於它沒有主人和用途。專項預留可以調整,但必須由原專案和新專案共同留下記錄,不能誰先把車趕到倉門口,誰就把材料拉走。第七十六章醫棚與過渡屋搶木料的問題,由此從一條臨時修訂,真正進入總資產冊。

磚和木只是開頭。

第三處問題出在合耕牲畜賬。春耕最緊的時候,荒城公共賬承擔過草料、看護和傷病共保,賬房為了方便,把六頭長期登記合耕的牛寫進了“公共春耕牲畜”一欄。可這六頭牛一頭也不屬於荒城,全部是賀東來等人的私產,只是在約定時段參與合耕。若顧長安離城後,新接手的人只看資產冊,很可能會以為荒城擁有六頭牛,甚至在緊急時直接調走。

賀東來聽說自己的牛差點變成“公牛”,黑著臉趕到東井:“草料吃你們幾捆,就成你們的了?”

徐墨當場把分類改成“租用中私人牲畜”,所有權、租期、每日使用上限和傷病責任分別記錄。公共賬可以支付租金,不能因為出過錢便把所有權一起買下來。反過來,荒城真正擁有的兩輛舊水車、三輛修路輕車,也不能因為長期交給某個工組使用,就被工頭當成自家車。

周惟正隨後隨機點了車場。總冊寫公共車輛十一輛,現場只找到九輛。眾人順著編號查,發現一輛正在北坡運陶管,屬於“外用中”;另一輛已經在第六十二章修斷路後拆掉損壞車軸,車身一直停在修具棚,能修卻尚未修。它既不是失蹤,也不是正常可用。車場因此也增加狀態:在場可用、外用、維修、停用和報廢。總數十一不變,可真正今日能調的只有八輛。

一上午下來,顧長安原本以為自己在做交接,實際卻像在重新認識荒城到底擁有什麼。很多東西每天都在用,大家便預設它“在那裡”;真正要求下一任只憑冊子找到時,才發現有些東西只存在某個人腦子裡,有些東西則在三本賬裡同時存在。

午後,周惟正把檢查從“有多少東西”轉到“欠多少東西”。這是更容易被忽略的一半。

候車場賬面有銀,工坊賬面有材料,醫棚還有藥材,可這些數字裡有一部分已經有明確去向。候車場待退的舊照明費仍有未領取部分,不能當作自由收入;合耕冊上還有幾戶秋後才支付的牲畜租金,不能算已經結清;第二批過渡屋有一批工籌尚未發完,公共賬裡的糧不能全部列成可動庫存。若交接只寫手裡有什麼,不寫已經答應要付什麼,接手的人會在第一天覺得荒城很富,第三天便發現錢早有主人。

徐墨因此把交接總冊每一項都拆成“實有”“已承諾”“可動用”三欄。銀錢如此,糧如此,木料和陶管也如此。已經承諾不是把未來所有計劃都先佔滿,而是隻登記有公開文書、具體數量、期限和責任人的事項。誰隨口說“以後可能要修一條路”,不能因此把三十車石料鎖住半年。

趙有財看著三欄賬,問道:“這樣一來,賬上可動的錢少得很難看。”

顧長安答道:“難看總比花出去以後才發現不能花好。”

周惟正接著抽查居民基礎糧倉。倉裡袋數與總賬對得上,但隨機稱三垛時,發現其中一垛比登記平均重量略輕。錢主事沒有先解釋運輸損耗,而是按前幾章已經形成的做法重新校秤。秤沒有問題,最終查到十七袋糧在前一場潮氣中重新晾曬過,水分下降,袋數沒變,實際重量減少。倉吏曾在晾曬小冊記錄,卻沒有回填總重。

糧沒有憑空消失,可若按照舊總重繼續發放,後面一定會出現“最後幾袋不夠”的錯賬。錢主事把十七袋重新稱重,損耗寫入晾曬記錄,不從某個倉吏工糧裡直接扣,也不把自然失水包裝成盜糧。以後糧倉交接同時看袋數、抽稱重量和近期處理記錄,不能只認其中一個數字。

真正讓周惟正停下來的是軍械棚。

第一營正式臨籍四十人,軍械賬寫可用長刀四十七把、長矛六十二支、弓二十一張、盾七十六面。數量與第六十三章一致,可現場清點時,七把長刀不在棚裡。韓嶽很快拿出領用冊,其中二十人正在執行白石坡兩日護送任務,按任務領走七刀、十二矛和十盾。問題不是數量對不上,而是總冊只寫“軍械總數”,沒有同步顯示任務外借。

如果交接人在今日開啟軍械棚,只會看到少七把刀;若不知道二十人已經合法出城,很容易把正常領用當成軍械失竊。營務總冊因此增加“在棚”“任務領用”“維修封存”三欄,任務歸還後當天回填。軍械所有權沒有變化,狀態必須變化。

韓嶽說道:“這和磚場是一個毛病。”

顧長安答道:“所以不是磚場的問題,是我們的賬太喜歡寫靜止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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