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樣,老屋的租約。承租人,邱立本。交易那天,就在這間屋子裡。
第三樣,是她進基地時的入冊申報。登記官問她家裡幾口人,她答:男人死了,就我一個。
“她申報的時候,”我開口,“沒有女兒。”
孫淑芬的聲音尖起來:“末世前誰家的手續沒問題!你查這些幹什麼!”
第三組。
老疤的審訊錄影。他坐在鐵欄後頭:“那女的自己找上來的,說丫頭認得路,認得她,讓我跟老邱打招呼,把人鎖死。”
廣場炸了。
孫淑芬撲上來搶紙袋,被執法隊架住。
她掙著喊:“假的!都是假的!罪犯的話能信嗎!”
第四組。
清理隊當年的戰利品清單,其中一行:防水筆記本,內頁夾著交易紙條。
影印件放上螢幕:臘月十九,收丫頭一名,抵通行證一張。
“這筆跡,”我指著底下的對照件,“跟邱立本遺物裡的筆跡,一致。”
孫淑芬還在喊:“死人的字,誰認得!”
我沒接話。
當眾擼起右袖。
右腕上一道陳年鎖痕,皮肉凹進去一圈,白得發亮。
流浪救助點的體檢記錄放上螢幕:左手腕陳舊性骨折,右腕環形鎖痕,肩胛燙疤。
“這些傷。”我開口,“是鎖在雜物間那幾天,留下的。”
臺下安靜下來。叫得最響的人不作聲了。
孫淑芬張了張嘴,沒出聲。
“那個孩子沒死。”我開口,“她砸門砸了三天,手腕砸廢了。她從空樓裡活下來,走了半個月,被人撿回基地。她改了名,剪了頭髮,長高了,長到連她親媽都認不出。”
我看著她。
“你當年說,禾禾認得路,認得你。”
“禾禾確實認得你。”
“我就是禾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