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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會前夜,我把鐵盒裡的東西裝進牛皮紙袋,翻過菜園矮牆,去找方姨。
方姨在菜棚裡。
“東西都在。”我開口。
“你要用了?”
“要用了。”
“用吧。你不欠誰的。”
五年前,是她在廢棄小區的樓道里把我撿回來的,那會兒我燒得路都走不動。
同晚,執法隊傳話:老疤的供詞畫押了。
聽證會那天,中心廣場圍滿了人。
秦望坐檯側,執法隊站臺邊,廣播幹事扛著喇叭立臺角。
管委會委員宣佈議題:“治癒系異能者阮眠拒診案。”
廣播幹事第一個舉起話筒:“阮醫生,既然你救得了別人,為什麼不救她?”
“傷口爛到骨頭了,再拖兩天就得截肢,你負得起責?”
孟廣財跳上臺,指著我:“她算什麼東西!以為自己是唯一的治癒系異能者就能在基地裡橫著走!”
臺下有人喊:“除名!”
“趕出去!”
孫淑芬抱著孩子衝上臺,跪下去,捲起孩子的褲腿,傷口露出來,黑了一片:“各位街坊,我女兒只有六歲!”
我等他們鬧完。
站起來,從紙袋裡抽出第一張照片,放大到螢幕。
五年前臘月,老屋門口。
一個年輕女人牽著一個女孩進門,女人手裡攥著一張通行證。
“這個女孩。”我指著螢幕,“也是她的女兒。”
人群靜了一瞬。
第一樣,通行證登記底單。上面原本的名字是邱立本,後來更名,受讓人一欄寫著:孫淑芬。
“這張通行證,就是她換掉女兒換來的那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