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維持了一下秩序,示意我的律師繼續。
他把一個隨身碟放在桌上。
“裡面是最近幾次,勘測隊的物資清單,和幾批不明去向的裝備轉運記錄。”
“林隊長,你敢不敢當著法官的面解釋一下,”
“為什麼你報損的維修數目,剛好與盜獵團隊購買槍支和捕獸夾,數目吻合?”
旁聽席徹底安靜了。
林國棟臉上的血色一點一點褪下去,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一週後,判決下來。
林國棟誣告反坐,因貪汙瀆職、與盜獵團伙勾結等多項罪名,另案處理。
至於莊曉慧,她把孩子生在了監外。
孩子是足月順產,幾天後,被丈母孃送到了我家門口。
我沒有拒絕,因為這也是我的孩子。
周書宇那邊,就不太好過了。
他喜歡投機取巧,招惹了監獄的老大,每天吃搜飯,喝餿水。
穿的也是衣不蔽體。
期間莊曉慧給我寫了很多信,內容無非是在懺悔。
也被我全扔了。
她出獄那天,透過律師傳話,說想見見孩子。
再次被我拒絕。
後來她直接找到了幼兒園門口。
我乾脆地讓人報了警,次數一多,她不敢來了。
後來聽人說,她回家之後日子過得很差。
判決書上寫的那幾項罪名,讓她出來後找不到工作。
為了生存,她只能放下曾經高知的架子,做起清潔工。
她最終還是和周書宇結了婚。
但對方自從出獄後,每天窩在地下室裡喝酒,喝多了就打她。
莊曉慧忍了一年,再一天下午買了農藥,毒死了周書宇和她。
前塵往事,終於隨著他們的死散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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