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覺得噁心。但後來習慣了。
街上還撒了石灰。整條街都撒,包括牆根、下水道口。白花花的一層。走過去的時候裙子底下會沾上白粉。
寢宮裡面更講究。
地板每天用佛羅倫薩出產的高度酒拖兩遍。拖過之後潮溼的地板很快乾澀,空氣裡有一股酒香。
門把手、樓梯扶手、窗臺,也每天用高度酒擦一遍。
廚房更誇張。廚子做飯之前要洗三遍手。切菜的刀和切肉的刀分開放。砧板用完之後用沸水燙。水缸每天換水。水是從普魯士專門運來的井水,不用城裡的。
吃的東西也有講究。肉必須煮透。半生不熟的不許端上桌。水果要洗乾淨才能吃。麵包要當天烤的,隔夜的不吃。
這些規矩在外面的人看來大抵覺得瘋了。全法蘭西的人,誰家吃飯前洗三遍手?誰家的地板用昂貴的酒拖?誰會把一隻老鼠當成天大的事?
但在宮裡,這些就是律,比教皇的諭還管用。
因為先知大人說了。
先知大人說,洪水要來。洪水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水。是一種看不見的東西。藏在老鼠身上。藏在跳蚤身上。藏在髒水裡。藏在不乾淨的手上。
他怎麼知道的?
沒人問。
先知說什麼就是什麼。先知在紐倫堡說洪水要來,洪水就來了。
先知說洗手能保命,我們就洗手。
我來自馬賽。我的父親是馬賽碼頭上扛麻袋的。我的母親在魚行幫人剖魚。我有一個哥哥,一個姐姐,還有一個弟弟。弟弟最小,我走的時候他才七歲,門牙剛掉了兩顆,笑起來黑洞洞的。
我是被賣來的。
不,不叫賣。叫“簽約”。父親在一張契約上按了手印,換了一袋子金弗羅林。我被裝上馬車,從馬賽出發,走了兩天,來到了阿維尼翁。
那是去年夏天的事。
到了之後就是那些事。洗澡。燒衣服。穿白裙子。學規矩。學禮儀。學怎麼走路。學怎麼說話。學怎麼在泥坑裡咬人。
我不怎麼哭。我是馬賽碼頭上長大的孩子。碼頭上的孩子不怎麼哭。哭了也沒人理你。
我已經習慣了這裡的一切。習慣了每天凌晨被銅鈴叫醒。習慣了用酒洗手。習慣了檢查蝨子。習慣了伊莎貝拉夫人的教鞭。習慣了莉莉絲的泥坑。
習慣了先知大人偶爾從我們面前走過時,那雙藍色眼睛掃過來的感覺。
那種感覺很難形容。
像是被看穿了。又像是被稱量了。
他看你一眼,你就覺得自己身上所有的東西,包括你藏著的那一點點鄉愁、那一點點不甘、那一點點對家裡人的想念,全都被他翻出來擺在桌面上了。
祂什麼都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