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遠在白板上畫了一百個格子。
七十五個寫陳,十五個寫宋,剩下十個空著。
“現在公司只有兩個人。”他說,“這十個格子要承擔設立、管理和稅務成本,也會影響以後融資。為什麼不等真有員工再留?”
“等真有人做出成績,我們可能已經捨不得給了。”
“也可能給錯人。”
“所以不是現在分,是現在把上限和規則留出來。”
秦舒坐在我們對面,沒有把百分比直接複製進章程。她先畫了兩張表:商業權益口徑和登記實現口徑。
“你們對外說成立時七十五、十五、十,必須說明這是完全稀釋後的商業結構。”她說,“登記不能憑空寫一個叫員工池的股東。若透過持股平臺承接,平臺要真實設立、真實持有、有人承擔管理與出資責任;若透過創始人未來轉讓或增資實現,誰讓渡、何時讓渡、未授予部分歸誰,也要清楚。”
宋遠問:“最省錢的是哪一種?”
“最省眼前手續的方案,未必最省以後爭議。我要先知道你們預計授予誰、人數、週期、是否融資,再讓公司、財稅和登記專業人員一起確認。不要照網上一頁模板抄。”
我們沒有員工名單,只有可能需要的崗位:客服、運營、版型研發、質量、供應鏈和財務。蔣曉慧與方桂蘭已經做出貢獻,但一個是按小時服務,一個是按專案打版;她們是否轉為員工、是否願意接受長期激勵,都沒有談。不能先在內部宣佈“她們有股”,再拿一份完全不同的檔案讓人籤。
“授予條件呢?”宋遠問。
“持續服務、崗位貢獻、歸屬期和退出。”我說。
“誰評貢獻?”
“我們兩個。”
“以後你百分之七十五,我百分之十五,意見不同時還是你決定。”
這句話不好聽,也是真的。
我如果把百分之十放進自己控制的口袋,再說是替員工保管,和梁志峰說“公司不會虧待自己人”只差一份更漂亮的檔案。
“早期授予和規則變更需要雙創始人同意。”我說,“以後有董事會和員工代表,再按治理檔案調整。未授予部分不能由我一個人改成創始人獎金。”
“我反對時,會不會被說不顧員工?”
“反對意見寫理由。支援也寫。”
秦舒打斷:“先別把未來十年的治理全在今天寫死。你們能做的是列底線、決策許可權和修訂程式。員工激勵不是勞動報酬的替代品,不能因為給了未來權益就少發工資、少算加班。”
我在白板十個空格下面寫:不抵工資。
宋遠補了一條:不代替署名。
“還要寫不是人人自動獲得。”他說,“否則第一個沒拿到的人,會以為公司把承諾收回。”
“公開說有池,不公開許諾具體個人。”
“授予要讓本人看得懂數量、口徑、歸屬、退出和稅費,不只說十個點很值錢。”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