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個殺手回家,我成了小嬌夫?》第一百一十四章 故布疑陣,轉移視線(2)

作者:習栩儒生·11小時前

另一種則恰恰相反,是故意在現場留下線索,誤導查案的人將案情引向另一個截然不同的方向,從而撇清自己的嫌疑。

姜凝這次採取的就是第二種。

她和柳明安在眾目睽睽之下跟朱宇軒發生爭執,若是這人就這麼死了,查案的人再怎麼蠢都會把他們二人叫過去問話。雖然姜凝有自信在公堂之上滴水不漏,但她不能保證古代的這些官都是靈山鎮的宋茗。

萬一他們為了給尚書大人一個交代屈打成招呢?

再者說,在京城當官的,很有可能見過她這張臉,她還沒打算暴露自己,不想因為這三個蠢東西把好好的計劃毀於一旦。

所以,姜凝在牆上留下血書,將這樁意外發生的兇殺案做成了蓄意打擊報復的仇殺案,把罪犯的帽子扣在了跟朱尚書有仇的人身上。

不光如此,姜凝在殺那兩個僕人的時候,以及之後每次捅朱宇軒刀子,她都故意用了不順手的方式。若是在現代做傷痕鑑定,法醫就會得出結論,兇手是一個身高將近一米九的慣用左手的男人。

雖然不知道古代的仵作有沒有這份本事,但姜凝儘可能把細節做到了位。

因為是仇殺,所以不能讓朱宇軒死得那麼輕易,這才是姜凝拖拖拉拉折磨了他半個時辰的原因,她本人對於虐殺沒有絲毫興趣。

現場已經處理完畢,姜凝想起那個女人的說過,判案有三大要素:人證,物證,口供。

物證已經完善,而口供是不可能有的,因此還要再製造一個“目擊證人”,徹底將這樁兇殺案的嫌疑從他們身上撇乾淨。

姜凝收起刀,進入空間內,柳明安安靜地睡在竹床上,她自己則走出竹屋,坐在臺階上耐心地等待著。

這個地方確實少有人來,姜凝一直等到月上中天,才聽到“邦邦邦”地敲竹筒的聲音傳來。

“二更天了!”

來人是更夫,他也沒有走進巷子裡,只在外面空曠的大街上扯著嗓子喊了一道。

但這對於姜凝來說足夠了。

姜凝從空間內出來,悄無聲息走到巷子口,與那更夫距離不過百米,然後伸手捏著自己的頸上聲帶部分的皮肉……

做更夫的,就是要膽子大,畢竟大晚上出門轉悠,膽子小了做不來這一行。

錦瑟街這個更夫,做打更人已經十多年了,但前段時間這裡死了個賈員外,周圍人都搬走了,這一片晚上連個鬼影都見不著,他每次走過這個巷口還是心裡發毛。

這天元宵,天上月亮亮得晃眼,更夫沒帶燈籠,提著打更竹筒走在月光下,心裡多了幾分底氣。

只是走到某處巷子時,卻好像聽到有人聲。

更夫停下腳步,仔細聽了聽,確實是有人在說話,聲音粗啞,很明顯是個五大三粗的男人。

“……哈哈哈,朱大人,這就是你跟我家主人作對的下場!”

更夫心裡一緊,接著又聽見沉重的腳步聲,“咚咚咚”的,可以想象走路的人是個怎樣高大健壯的漢子。

腳步聲和說話聲都漸漸離他遠去,更夫心裡直打鼓,但耐不住好奇,步子一轉走進了那條巷子。

空氣中瀰漫著似有似無的血腥味,更夫吞了吞口水,看著面前的巷子,喉嚨有些發緊,大著膽子問了一句:“誰?誰在哪裡?”

無人應答。

理智告訴他應該轉身就走,但好奇的勁兒像百爪撓心,更夫最後還是走進了巷子,看到了那靜靜伏在地上了無生息的三個人。

”!了人殺!了人殺!啊“

。去跑府往地回不也頭,扔一筒竹的上手把,聲出尖夫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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