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念印書時,連批字也一併印了進去。
“這是哪一年的案子?”
她搖頭。
我記得。那次她驗錯傷處,我趕去複驗,在雨裡站了半日,回來便發了熱。
她守著藥爐,說再不讓我操心。
我合上手稿。
“明日書坊來核驗,署名要改回來。”
她一下抓住桌沿。
“全京城都知道書是我寫的!你要他們怎麼看我?”
“你說我收錢改驗狀,畏罪潛逃時,想過他們怎麼看我嗎?”
她扒著門框不肯走。
“師傅,書還給你,阿照也還給你!”
“書本來就是我的。裴照,你自己留著。”
第二日,原稿與印本逐頁對照,錯處全列了出來。
掌櫃指著底稿末尾的小圈問我。
“核過,無誤,才添。沒圈的,尚未定稿,不能照用。”
江念低下了頭。
她印出去的書裡,偏有幾處未定稿的。
掌櫃又翻了幾頁,問她刪去細辨傷處的幾段,是不是另有依據。
她搖頭,說印得太厚,怕旁人嫌貴。
“這幾段會誤人性命。”
我將原稿推過去。
“先出勘誤,送往各縣驗房。已經照著錯書驗過的案子,也得複查。”
掌櫃答應停印,更正,隨即向她討回刻書的錢。
我重寫了封面上的署名。
宋令儀。
傷手還疼,寫得慢。
江念在旁邊,哭出了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