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前夫哥的頂頭上司是我》第74章 第八個人(2)

作者:喜歡藍玉米的胡允銀·8小時前

“去。”

“沈從周那個人,比你查過的所有人都難對付。他不貪錢,不簽字,不留檔案。他只用電話。當年你爸查到的所有證據裡,沒有一個字是沈從周寫的。他把所有事都交給周道平、鄭懷遠、李長庚去做,自己坐在老家喝茶。你去見他,他可能什麼都不承認。”

“那我也得去。”

蘇建國看了我兩秒,點了下頭。他從口袋裡掏出老花鏡盒,拉開拉鍊,裡面夾著一張對摺的紙條。他把紙條拿出來遞給我:“你爸當年留的。沒給你,給我了。他說如果有一天你去查沈從周,就把這個帶上。”

我展開紙條。上面寫著一個地址——徽州,績溪縣,龍川鎮,水街17號。底下還有一行字,是我爸的筆跡:“沈從周每天早上六點去水街吃豆腐腦。一個人。不帶人。”

我把紙條摺好放進口袋。第二天早上七點,我上了高速。徽州方向,西百公里,西個小時。方同志的人本來要跟著,我沒讓。沈從周退休十五年,身邊沒有一個人。他不見客,不見媒體,不見省裡來的人。周道平去了他都不一定開門。我去,他可能會見。

下午兩點,車進了績溪縣。龍川鎮在水街旁邊,一條窄河穿鎮而過,兩岸是老房子,青石板路,橋頭有一棵大樟樹。我把車停在鎮口,走進去。水街17號在巷子中間,門面不大,黑漆木門,門口擱著兩盆蘭花。我抬手敲了三下。門開了,一個老人站在門裡。七十多歲,頭髮全白,穿一件洗得發白的灰藍色對襟褂子,手裡端著一碗豆腐腦。他看了我一眼。

“蘇青?”

“你認識我?”

“你爸當年寄過一張照片給我。”沈從周側身讓開門口,“進來吧。豆腐腦剛買的,趁熱吃。”

我走進去。院子不大,一棵桂花樹,石桌石凳。他把豆腐腦放在桌上,坐下來,推了一碗給我。我坐在他對面,沒動筷子。

“你爸當年查到我的電話,沒查到我的地址。那張照片寄到我這裡之後,我就知道有一天你會來。”

“你早知道我要來,為什麼不走?”

“走什麼?我七十多了,走了十五年,走夠了。”沈從周舀了一勺豆腐腦,慢慢嚥下去,“你爸當年查沈盛年那筆賬,查到一半停了。你知道他為什麼停?”

“因為我。”

“對。我給他打了個電話,提了你的名字。他就停了。”沈從周放下勺子,看著我,“你現在坐在這裡,我也給你兩個選擇。第一個,你把桌子上的豆腐腦吃了,回去,這件事到此為止。你爸的案子己經翻了,公司也穩了,孩子也大了。你不缺什麼了。”

“第二個呢?”

“第二個,”沈從周把碗往前推了推,“你帶走這塊豆腐腦的碗。碗底下壓著一份東西。你拿走了,這條線就能一首查到最上面。但你查完之後,你自己也就站在最上面了。”

我低頭看了一眼那隻碗。碗是粗瓷的,白底藍花,碗沿有一道細裂紋。我伸手把碗端起來。碗底下壓著一張紙條。上面寫著三個字:“國信辦。”底下還有一行更小的字,是一串電話號碼。

“國信辦是什麼?”

“你查了三年,所有線最後都匯到同一個地方。那個地方,不在省裡,不在部裡,不在你能想到的任何機構裡。它不在任何檔案裡。”

我把紙條摺好放進口袋,把碗放回桌上。站起來走到門口,回頭看了一眼沈從周。他還坐在石凳上,端著那碗豆腐腦,慢慢舀著。我推門走出去。巷子裡的風吹過來,帶著桂花葉的澀味。我站在巷口,拿出手機撥了方同志的電話:“方同志,幫我查一個號碼。歸屬地北京,但我不確定在哪個區。”

“什麼號碼?”

我把紙條上的號碼報了過去。方同志那邊安靜了兩秒,然後說了一句:“蘇青,這個號碼,我見過。”

“在哪見過?”

“陳玉琴那本賬本的封底。夾層裡有一頁紙,上面只寫了這個號碼,沒寫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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